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押後至明年3月初待交付高院。(資料圖片)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年6月初在赤柱監獄被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早(21日) 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提訊日,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6日作第3次提訊日,以交付至高等法院。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是日旁聽席近乎滿座,包括數名外國領事代表、數名前學民思潮成員。黃之鋒開庭前頻望向公眾席,偶爾點頭微笑,退庭時則向公眾揮手,有公眾高聲稱「撐住呀」被叫停。
被告黃之鋒(28歲),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i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案件編號:WKCC2445/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