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2017-01-06 11:15:00

呃蝦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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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和新年剛過,相信很多人都參加了不同的派對和聚會。有的結識了新朋友,有的過了難忘一夜,有的當然會做錯事。

加拿大多倫多的一名女生在酒吧認識了一名男生,喝開了便熱情如火,男的更在女生開始迷茫的時侯,灌她酒,是真的把酒灌到女的口內,之後把她帶到酒店發生性行為。

開心過後便要付出,常言道免費的是最貴。女生事後報警,法官聽男方口供,說女的有在過程中表示接受,更可以先把電話和外套等物品放好於酒店房內,所以判男的無罪。女的當然上訴,說自己已喝醉,忘記了有說過表示接受這番話,更表示沒喝醉也不會選擇跟這男生發生性關係。因為根據加拿大法律,如果當事人是醉了,不論怎樣也不能說表示同意是有意識的,即醉了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所以不能解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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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誰知道那個醉的人是真醉還是假醉呢?會不會是人沒醉,但在發生性行為後說自己醉了而敲詐對方呢?

喝醉了的人常常會做出很多平常不會做的事,醒來好像甚麼也沒發生過似的,醒來後手手腳腳都弄傷了,醒來時人在醫院的也不是新聞。

醉酒後發生性行為是自願還是被迫,在審案時還有很多考慮的因素,當事人平時的個人操守,有沒有同時在場的其他人作供,會不會有酒吧商店的攝錄影像等等。

真的有心和對方發展正常情侶關係,也不用急於對方喝醉的晚上,如果只是希望「呃蝦條」,那真的是在跟法律在玩遊戲,真的要不得。

喝醉後的一夜情,是被迫還是願意,有時可能連當事人也真的搞不清。可能是看看醒來的時侯,睡在身旁的是帥哥還是美女才定案,到時也可能會是對方在說被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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