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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8 06:00:00

三倍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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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客甲:建制派終於成功修改了立法會議事規則,今後反對派沒那麼容易搞拉布、流會了。

茶客乙:從此就天下太平?不會吧。反對派不是威脅說要「三倍奉還」嗎?他們阻撓立法會運作的搗亂行為,一定會變本加厲。

茶客丙:反對派反對修改議事規則的理由,是說修改會削弱立法會監督政府的能力,令立法會淪為舉手機器;如果他們不抗爭,今後政府不論提出甚麼惡法、壞政策,在立法會都可以暢通無阻。所以,他們有理由、有必要採取更激烈的抗爭手段,阻止惡法通過。

甲:反對派可以怎樣?天天在會議廳裡搗亂嗎?如果他們不遵守議事規則,不聽從主席的指令,那就唯有叫警察來維持秩序。把他們全部拉了,控告他們妨礙立法會運作,全部DQ,還不天下太平?

丙:不是真的要這麼極端吧?

甲:這叫做以極端對付極端;要看反對派會去到多盡。

乙:我在想,反對派說「三倍奉還」,是拋浪頭還是說真的?他們怎樣奉還呢?假設他們不會冒違法的風險;在已修改的議事規則的框架內,他們可以怎樣抗拒他們認為是「惡法」的通過?

丙:修改了的規則,仍有拉布的空間。

乙:問題是,他們是否依然可以阻止所謂「惡法」的通過?如果不可以,「三倍奉還」就是空話;如果可以,「修改議事規則廢了立法會的監督權」就是謊話。

甲:說謊話和空話,是政客們的家常便飯,人們不會拿來當真。真正有意義的問題是,修改後的議事規則,是否既可以防止拉布被濫用,又可以維護立法會對政府的監督權。

丙:這很快便知道:立法會明年便要審議國歌法和「一地兩檢」。

甲:這兩個議題不能拿來作準,社會上不是很多人認為國歌法和「一地兩檢」是「惡法」。我注意到,反對派是拿23條立法來做反對修改議事規則的宣傳:「今日修改議事規則,明日23條立法!」

乙:林鄭和建制派議員,都矢口否認兩者有關。林鄭不會一修改了議事規則便立即提出23條立法。

甲:2003年那次23條立法不成功,並不是反對派拉布的結果。

丙:從林鄭一貫的態度來看,她不會急於搞23條立法;即使在本屆政府任期裡搞,也會留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