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立法會宣誓風波,第一次大會便由「反拉布,反流會」的建制派策動流會,不過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辯稱「流會性質不同」。其實他們早有前科:2005年立法會哀悼趙紫陽逝世和2010年「五區公投」時5位辭職議員希望發表宣言,建制派均離席造成流會。總之建制派人多可策動流會,民主派人少就不准拉布。 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上周二提出司法覆核,阻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為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監誓,惹來行政干預立法,破壞三權分立的爭議。不論是建制派元老級人馬范徐麗泰和譚惠珠,還是「白宮發言人」馮煒光,都立即撲出來為政府保駕護航,指《基本法》從沒提及「三權分立」。 《基本法》誠然沒有這個字眼(正如也沒提及「行政主導」),但是第50至52條規定了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互相制衡的關係,第85條表明「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這已是三權分立的設計;更何況,在香港實行的普通法制度中,三權分立是基本的概念。 終審法院兩任首席法官李國能和馬道立都多次肯定這一點,例如後者在2014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曾說:「《基本法》清楚訂明立法、行政、司法機關三權分立的原則。」回歸後不少案例包括2014年梁國雄議員覆核立法會主席剪布時的終審法院,均重申三權分立,亦明確表示法院尊重立法會的權力,不願干預。 政府的入稟固然是試圖干預立法機關,更令人憤怒的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附和政府,竟然自我矮化,閹割權力。執筆之時,未知道梁君彥會否盡主席之責,維持上周三讓梁、游盡快宣誓的決定。 2013年8月,我有幸獲《am730》邀請撰寫本欄,三年多以來,藉著文字與讀者見證了期間香港的重大歷史事件,除了梁振英政府在公在私的一些惡行外,影響最深遠的是政改爭論和雨傘運動。 香港正在急促轉變,是好是壞,未知之數,最終如何,還看香港人。雖然雨傘運動在短期內未能達到目標,但正如本欄曾指出,已進一步散播民主種子,去年區議會選舉和今年立法會選舉都是明證。他日香港爭取到真普選時,歷史必會記下雨傘運動的貢獻。 本欄到此結束,多謝各位支持,後會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