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先前流傳,政府上年度財政盈餘破了歷史紀錄,遠超預算。也一如先前流傳,政府拒絕向全民派錢。
政府的額外收入,主要來自地產發展以及物業和股票買賣。這些經濟活動不會惠及基層市民;相反,政府在地價和印花稅的龐大收入,意味著市民要捱貴樓貴租。
另一方面,上年度政府開支比預算少170億元,主要是由於長者生活津貼及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的支出較預算低。這又顯示政府推出的紓困措施,效果比預期打了折扣。
此消彼長,政府的財政盈餘暴增至1,380億元,等如預算的8.5倍;財政儲備在本年3月31日將增至10,920億元,另房屋儲備金達788億元。
財政司司長預計下年度政府收入與上年度大致相若。即是說,如果不要像上年度那樣把大量盈餘撥入已經「水浸」的庫房,而政府開支又因為《基本法》第一百零七條的限制而不能大幅度增長(見2月26日本欄),那就必須還富於民,把預算收入的一部分以某種方式退還市民。
這裡必須再次強調:把一部分預算收入還給市民,絕不等於叫政府少做改善服務和投資未來。事實上,從政府施政的實際可行性以及《基本法》規定的公共財政原則兩個方面考慮,政府開支都不能過度膨脹。所以,當政府收入大幅拋離經濟增長的時候,還富於民是唯一合理合法的做法。
財政司司長說,在新一年的預算,他會「把預計年度盈餘中的接近四成與市民共享,其餘用於改善服務和投資未來」。從昨天發表的2018至19年度預算案可見,下年度政府開支增長率已大幅超過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這是回歸以來第一次出現這樣的問題,已有牴觸第一百零七條之嫌。拿四成盈餘「與市民共享」,其實不算太多。
問題是怎樣「共享」呢?預算案提出的,除了減稅之外,仍是以往最常見的「紓困」措施:退稅、免差餉、綜援發「雙糧」以及利用關愛基金協助「N無住戶」等,加上對學生學習和考試費用的一些津貼。推行這些措施,縱然有不少人可以受惠,但給社會整體帶來的正面感覺,跟政府錄得的龐大盈餘並不相稱。
政府就是不肯派錢,因為不能接受財富再分配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