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9日起,中國出現了歷來最大規模的維權律師集體被捕事件。最初兩天已有超過100名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遭警方強行帶走、失蹤或約談,約一星期內,這名單已增至約200人,遍及約20個省市。雖然大部分被捕者已經獲釋,但遭警告不要再聲援其他維權律師,而拘捕行動也尚未結束。
事件中有兩點令人感到極為氣憤和荒謬。內地官方媒體指「這些人進行維權炒作的目的就是揚名獲利,製造社會混亂」。若以「獲利」為目標,又何必冒人身安全危險,選擇為弱勢社群發聲?而且,很明顯官方根本找不到具體罪名來控告大批被捕者,只能以「炒作」為藉口搪塞。
另外,自稱北京市公安局警員的人闖入被捕維權律師王宇和周世鋒所屬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在事務所內大肆搜查,並強行打開律師辦公室的門鎖及保險櫃,取走所有電腦及文件,帶走律師及工作人員,王宇及其丈夫和兒子亦失蹤。律師事務所內很可能藏有客戶交予律師的重要證據和機密文件,執法人員這做法損害了客戶的權利,更嚴重破壞法治。
近年內地的公民意識逐漸抬頭,自2000年維權運動興起,很多人到北京上訪,務求為自己的不公平待遇平反,維權律師也就成為一股重要力量。他們願意受聘處理例如毒奶粉和豆腐渣工程等敏感案件,因而被針對。當然律師並不凌駕於法律上,若律師犯法,可透過公平公開的正式程序逮捕檢控。同樣執法人員也不能凌駕法律之上,行動如流氓。律師大舉被無理恐嚇,是對法治的打壓。
浸會大學新聞系講師呂秉權最近一篇評論引述了習近平去年初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的「重要講話」:「要善於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形成法律,通過法律保障黨的政策有效實施……黨的政策成為國家法律後,實施法律就是貫徹黨的意志,依法辦事就是執行黨的政策。」法律用以當黨的工具,整治人民,謂之中國式法治。
相比起內地的維權律師,我們在香港從事法律工作何其幸運,更有責任為內地的同業挺身而出,呼籲大家到以下網址https://www.change.org/p/government-of-prc-stop-harassing-lawyers-uphold-the-rule-of-law簽名聲援,要求中國政府尊重法治,停止打壓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