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百年黨慶日兼香港回歸日,也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周年的日子,甚至是香港傳統的「民主遊行日」,政治意義繁密。「中國共產黨」作為「一國兩制」的「隱在」符號,在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條件下已經開始走向前台,成為香港社會需要理解和認同的最關鍵的國家法權元素。借助百年黨慶,黨史、國史與「一國兩制」史開始出現正面交織的良性趨勢,香港更多居民包括青年人開始全面準確地認識、認同國家與體制。正是在這樣的「趨好」氛圍下,7月1日當天卻發生了孤立的、刺眼的甚至具有極端挑釁性的「刺警案」,一名香港普通市民「梁健輝」刺傷員警後自殺,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
從純粹法律觀點來看,「刺警」是絕對的非法行為,是嚴重的刑事犯罪,應當予以共同譴責和懲治。在法治社會,警察是執法的公權力的象徵,其履職行為代表法律所推定的「公意」(general will)。「刺警」則是對警察之公權力象徵及其公意代表性的公然挑戰,是一種背叛共同體及其法律秩序的「公敵」行為。沒有證據顯示,行兇者與受傷警察之間存在私人恩怨或警察存在濫權行為,他們之間的「刺殺衝突」是一種政治洩憤的極端化,是一種具有恐怖行為性質的極端暴力。在香港警方的法律認知中,這一行為屬於「孤狼」式的恐怖主義。
行兇者已經自殺,他似乎要通過這一極端行為在7月1日這個具有高度深刻之政治內涵的節日裡向香港社會與世界宣示甚麼。由於自殺的事實,就該案而言已無法展開刑事訴訟程式。但該案所涉及的絕非僅僅是法律問題,更是整個香港社會的正義觀問題。
香港社會是否對此行為有積極的迴響呢?兩個層面來看:其一,從政府立場及一般公眾立場而言,譴責暴力,懲治恐怖行為,維護香港法治,是絕對的共識,執法者顯然不會因為「孤狼」的恐怖襲擊而放棄執行法律和保護市民的法定責任;其二,民間層面出現了令人極度憂心的同情甚至讚美「刺警」暴力的聲音和力量,典型事件是香港維他奶的「深切慰問」聲明以及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的「感激犧牲」動議。這表明,在香港國安法的嚴厲震懾下,在「愛國者治港」的治理整頓下,香港社會仍然存在「人心政治」的激進對抗基因及其行動,甚至外部勢力也在尋求介入香港政治的新方式。國安法雖然在宏觀秩序上穩定了香港,提供了香港由亂返治的關鍵制度條件,但香港仍然是一個政治對抗的戰場。由「刺警案」及其社會餘波,我們看到香港的正義觀已經出現嚴重的顛倒,法治的權威性及國家的正當性並未伴隨國安法落地而自然恢復。
清理對抗法治違法暴力源頭
行兇者本身就是香港維他奶公司的職員,事發後出現了以公司內部信件為代表的「深切慰問」聲明,其中完全不論其行為之非法和危害,一味表示慰問甚至暗含支持。這種表面上的「慰問」聲明,其內涵非常可怕,幾乎就是2019年修例風波中「和武一家」精神的再現。那場修例風波中,多數的和平示威者雖然不直接訴諸暴力,但充當了施暴者的道德支援甚至現場掩護力量,他們見證並鼓勵了不斷升級的運動暴力。以現場多數人的「和平」外觀為那場運動性質辯護,是本地媒體和外部勢力的修辭套路,但由於「和武一家」的不割席倫理,導致香港法治信仰的崩解和正義觀的洞穿,於是這一套修辭也就失去了解釋力和說服力。
不和暴力割席,不以違法為恥,公然宣揚「違法達義」,這種來自香港社會運動內部的不良基因,嚴重污染了香港民主運動及其倫理本質。這一政治道德敗壞的起點,即為佔中之前的「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理論之誤引濫用。依據修例風波中的社會行為倒錯,以及刻意製造的「仇警文化」,我們可以合理推定,類似「香港維他奶」這樣的對抗法治、同情甚至支持違法暴力的「內部員工」不在少數,比如航空公司職員、醫護人員、黃絲教師甚至公務員和個別法官,等等。儘管維他奶的錯誤聲明在香港內外的抵制和譴責下被更正,公司亦遭受一定的市場正義力量的懲罰,但現象和源頭並未清理。
與維他奶的「深切慰問」聲明相比,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的「感激犧牲」聲明簡直是要為行兇者「封聖」,將其作為「義士」和「烈士」對待。這些來自香港本土的所謂「天之驕子」完全顛覆了正常的法治信仰和正義觀念,激進宣揚一種「勇武黑暴」的洩憤和恐怖行為模式,其共用的極端政治理念顯然可追溯至所謂的「時代革命,光復香港」。他們的無知和激進行為嚴重侮辱了漢語中的「犧牲」、「革命」等帶有神聖意涵和道德高尚情操的字眼,一再彰顯和放大他們對「一國兩制」、憲法、基本法與國安法的顛覆和對抗意圖及行為衝動。他們怎麼可能以及有何資格代表香港的未來?看看他們集體動議中的核心措辭,觸目驚心,甚至達到了「無恥」之境地:「評議會對梁健輝逝世深表悲痛,向他的家人和朋友表示同情和慰問;感激他對香港的犧牲。」這一動議即刻受到香港大學校方、香港特區教育局和保安局以及香港社會各界的嚴厲譴責。社會的主流力量對學生聲明背棄法治、顛倒正義及危害社會的惡劣性質與後果予以嚴正揭露,並呼籲社會警醒,與之切割。迫於壓力,香港大學學生會撤回動議,其幹事會全體辭職。請記住評議會動議的投票結果:30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這是香港校園民主和香港教育歷史上最嚴重的污點。
中央與港要共同重建正義觀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梁健輝案」雖是「孤狼」行為,但極具代表性和震撼力,再次暴露了香港法治及國家權威建構面臨的嚴峻境地。正義觀的重建,是香港社會重建與「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不因為香港國安法與新選舉法的垂直落地而自然生成。將顛倒的正義觀矯正過來,需要中央和香港社會的共同努力:其一,國民教育立法及系統改革刻不容緩,放棄教育主導權就是放棄香港未來,中央與特區政府必須依據基本法和國安法共同推進這一延誤太久的根基性事業;其二,國安法進校園及青年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法治意識與守法倫理必須得到系統性檢討和重建,校園內宣揚違法暴力的聲音和力量必須得到嚴厲遏制和懲處;其三,檢討和修訂有關香港學生會的法例及自治規章,依法監管和引導學生會及其他學生組織合法開展活動及服務校園和社會;其四,重視回應和解決香港民生疾苦,在「愛國者治港」的有利制度條件下集中力量解決香港社會的公平正義深層次問題及發展前景問題,以「賢能政治」、「民生政治」和「希望政治」重置香港社會的「人心政治」生態和取向,挖除本土激進主義的社會病灶;其五,社會自身的正義聲音和集體行動,是清理倒錯的正義觀及其危害性的最深厚力量,如同本次交鋒一樣,香港社會需激發和擴展維護正義觀的共識和體系,社會不放縱,激進的「學生」和「員工」就會喪失舞台與勇氣,社會正義的恢復就會加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