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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9 06:00:00

原來「親自拍門」才是真正「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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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橫洲風暴稍有歇息,「以做梁粉為榮」的張志剛爆梁特首為發展棕地「親自拍門」。他與其他建制派一樣,堅持「摸底」很正常,「不要說政治上,幾乎是政治生活上的一部分」。這也是語言偽術,講了一半,我同意政治有需要「叩門」、「私下溝通」、「先了解」,但興建公屋、土地規劃等公共政策,當然不能由枱底交易、私通勾結替代了公共諮詢。

政府要諮詢,有正式途徑,「摸底」就是非正式,那應向誰摸底?誰是持份者?香港沒有法治嗎?要覓地建公屋,沒規沒矩,沒先例嗎?

建公屋是「公共用途」,按照《基本法》第105條,特區政府要保障私人財產,依法徵用私人財產時必須作出補償,若持份者提出異議,若補償金額有爭議,也有法例規管,由土地審裁處作判決。政府為興建鐵路,為擴闊公路或為興建公屋而收地,案例多得不勝枚舉,從土地審裁處到終審法院都有,解釋評定補償的準則,有甚麼難處?

政府原來的計劃是在橫洲建14,000公屋單位,而政府擁有該幅棕地超過一半的地權,其餘地段分由多個地主擁有。但政府不是向業主「摸底」,而是向5名鄉事「摸底」後,將計劃縮水,變4,000單位,主要理由是影響「露天貯物」。但「露天貯物」要政府發牌,使用官地又要政府短期租約,為何政府收地會有困難?為何縮水部分在未來10年的建屋計劃都未見影蹤?至於被霸佔的私人土地,相信地主一定歡迎政府根據法例收地作賠償,比現時土地被第三者霸佔的情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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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奇怪是梁振英一直強調房屋政策是「重中之重」,親自率領這橫洲小組,為何只派出一些低層次的房屋署官員「摸底」後就放棄原來計劃?張志剛說漏了嘴,說特首為發展棕地要「親自拍門」,原來那才是真正「摸底」。那究竟被「摸」的是誰?有沒有紀錄?有甚麼交易?正如不少報道指出,橫洲背後的故事不只現時非法經營露天貯物的盈利,還可能牽涉同時間附近一帶蝦尾村的丁屋發展,以及新世界集團的私人發展,原來「官商鄉黑」的「黑」不單代表黑社會,也可代表黑幕重重。梁特首與曾俊華率領一眾高官統一口徑解話的記者會,就以上問題根本沒解釋清楚。

立法會必須運用特權法成立委員會調查事件,及透過不同會議繼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