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巨頭僱用著名公關公司,向傳媒發放對手的負面消息,成為國際頭條新聞。此舉被記者揭發後,反而幫了對手一個大忙,令自己形象急插水。事件成為「害人終害己」的經典示範。商場如戰場,散播謠言攻擊對手的伎倆自古已有。但大企業用這類卑鄙手段比較少見。一來大公司有制度有規管,二來一旦奸計被踢爆,必定為自己帶來公關大災難,得不償失。但自從進入了網絡時代後,要在網上吹捧自己,或打擊對手都變得更加容易,因為在網上可不以真實姓名發表評論,要找出誹謗的人並不容易。只要有時間,還可以用多個不同化名,造出一大群人討論同一件事的效果。近年亦產生了網上打手這行業,抹得愈黑賺錢愈多。
文人相輕,新聞界亦有在網上攻擊對手和仇家的行為。有時在討論區讀到的惡意中傷評論,對運作之了解,明顯是「自己人」所為。再細看內容和發表時間,有時還估到是誰的所作所為。但就算明知是誰人的劣行,也未必一定要當面拆穿。因為這些只懂用下三流手段,以旁門左道去詆譭別人、抬高自己的人,很可能是只懂妒嫉及沒法正面與人競爭的失敗者。競爭力低,或是自身料子不夠,更可能由於終日沉迷歪道,而不好好充實自己。這個世界是否有報應不得而知,但這類多行不義的人遲早自斃。與其抹黑別人,不如做好自己,做些正面公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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