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始出來,在市民三催四請之下,在抗疫上一直欠缺果敢勇氣與承擔的政府,終於宣布由12月9日起,所有ABCD類食肆、酒吧及健身中心和公眾娛樂場所等的市民或顧客,一律要使用「安心出行」以提高個案的追蹤能力以及檢測效率。等了足足兩年,才終於知道追蹤的重要,實才難以說甚麼「遲到好過冇到」這類自我安慰說話。
不過,既然現在已經開口會出台,怪責也不是時候。政府現在應該想一想,在確實執行使用安心出行規定後,有何需要跟進。
第一,是未懂使用智能手機的長者和有需要人士。經過了接近兩年的「研究」,是否應該已想出方法:例如有否專人教導他們使用?有否安排手機生產商提供協助?有否跟各服務地區的團體聯絡以作支援?有?沒有?
第二,是巡查。不合作運動這幾年成了香港的新常態。你有你要求,他有他的態度;你要他安裝安心,他們卻搞出個假安心出行。既然如此,亂世始終要重典,加強巡查是必須的,甚至要再加高罰則,以收阻嚇作用。有沒有方案?有?沒有?
第三,是要檢討現在還未有要求使用安心出行的地方,是否也應實施。既然,公公婆婆也再要學習使用安心出行去買餸,那其他場地使用者又如何?既然飛機甚至機場都要使用安心出行,那其他交通工具又如何?九巴、港鐵不是人流更密、風險不是更大嗎?有沒有打算?有?沒有? 周四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