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星期一),特區政府律政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要求禁止任何人在互聯網、社交媒體平台或其他渠道上發布或傳播「港獨歌」《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這首「港獨歌」在2019年黑暴起廣泛傳播,當中歌詞內容不但肆意鼓吹顛覆國家政權,要求將香港從國家分離出去,更煽動人們以暴力違法行為爭取所謂的自由。
我認為特區政府申請禁制令相當合適而且及時。該首「港獨歌」違反《香港國安法》,有機會使海外機構或人士錯誤將之當成中國國歌。若特區政府任由事情發酵而不作出積極行動,負面影響深遠。
事實上,這大半年來,已有多場國際體育賽事先後發生播錯國歌事故,把「港獨歌」當成國歌播放,包括2022年11月在韓國仁川舉行的亞洲七人欖球系列賽第二站香港隊的比賽,2023年2月世界冰球錦標賽第三級別賽事等等。「港獨歌」通過互聯網廣泛流傳,甚至在谷歌(Google)的搜尋結果置頂。特區政府一再要求谷歌將之下架,但谷歌竟以無法控制演算法為由拒絕,態度傲慢不堪。
根據特區政府向法庭申請的禁制令,「港獨歌」意圖煽動他人犯下分裂國家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同時亦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所界定的煽動意圖,「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不論是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包括有關歌曲的改編本,而其曲調、歌詞及、或曲詞實質上與有關歌曲相似者,尤其是主張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此外,別有用心人士企圖以「港獨歌」取代中國國歌,企圖讓人把香港特別行政區聯想成獨立國家並擁有其本身的國歌,違反《國歌條例》第七條。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到,「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國家安全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最佳保障。在《香港國安法》的保障下,香港市民的生活必定更勝從前。今次律政司主動向法庭申請港獨歌的禁制令,亦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免受任何港獨分子的傷害,廣大香港市民理應支持,期望法庭作出適當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