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蒞臨,本想祝大家新年快樂,但實在說不出口,因為只要這幾有留意新聞的話,就知道新一年頭頭這幾天香港及香港人已被林鄭自命以「有為」態度服務市民的觀念搞得不快樂,甚至帶點憤怒。
林鄭所謂的「有為」觀念就是:向馬會申請35億成功繞過立法會擅自決定西九地皮用途等等,還有還有康文署當中從中作梗在香港站大買廣告(及後康文署解釋是展覽),又委託了無綫推波助瀾製作相關故宮節目等等,這就是林鄭引以自豪的「有為」表現。
很可惜,這採取主動的「有為」表現騙不了香港人:傳真社揭林鄭早已在西九簡報前四個月聘請嚴迅奇做設計顧問,所以她在立會內會中說去九月才接納獨立意見將本來興建大型表演場地改為興建故宮文化博物館根本是虛假陳述;康文署將廣告解作展覽,一眾市民一於將計就計拿「平反六四」標語及拿民主女神像到「展覽」拍照留念,甚至有市民用貼紙及紅色掌印跟這故宮「作品」作良性活動,亦有人提出在故宮博物館開幕之前每年的六四紀念日移師到香港站這條故宮隧道舉行聚會等等。相比林鄭,香港市民的行為有為得多,其主動性亦比她積極。
有為,當然亦有所不為。記得老子常常提到「無為而無不為」當中的無為並不是乜都唔做,而是「該做的就應該去做」,相反林鄭口中的「有為」實質的意義就是把個人主觀的意願強加於客觀環境並進行干涉。只是2017的頭幾天,故宮風波已鬧到滿城風雨及出醜於人前,試問林鄭的「有為」又何德何能使社會安定呢?若然林鄭真的在今個星期辭職並宣布參選行政長官,2017年及未來五年,香港人恐怕只能苦中作樂了。
周一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