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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5 06:00:00

致陳百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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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工作,我翻炒了一次《喝采》。

這絕對是一齣匪夷所思的電影。


戲中那個香港實在太匪夷所思。一開波,畫面所見,新一天來臨了,大家竟然不是在金鐘月台忘我地跑(過去對面月台轉港島線),而是在港島山上的優美小徑跑。


當中包括你。那一天,你的角色Ken正式迎接18歲,而現實中的你,22歲。


那一年,1980年。香港正步入一個(事後回看才知道可一不可再的)黃金年代。


而在早一年,你推出了人生中首張個人專輯《First Love》。我冇買,畢竟嗰時得嗰4歲,仲讀緊幼稚園,但肯定有聽過《眼淚為你流》——我自然不會明白「眼淚在心裡流」是甚麼一種層次,我只知道,要喊,就要喊出來,讓全世界知道,好讓別人來討好你。


而順理成章,我也不知道《眼淚為你流》原來是由你親自作曲。在我當年(幼稚)的認知中,歌手就是負責唱歌,作曲?不是你們的責任吧。


後來也知道,《喝采》的同名主題曲(我曾經長時間誤以為首歌叫《鼓舞》),也由你作曲,而在編劇安排下,你更憑這首原創歌曲贏了張國榮。這又是匪夷所思。《喝采》裡的香港時空,高舉原創;事隔多年後的香港還有原創,但我們最愛的原創,就只是網上那些所謂原創的抽水圖文,然後大家再踴躍地Share,藉著這種Keep住執人口水尾的所謂分享,展示自己的與別不同(而不知道自己同其他人都只在重複相同的行為)。


Share,某程度上就是一種Copy;Copy,一種穩陣保險的做法——眼見某做法受大眾歡迎,乜都唔好諗啦即刻Copy——Copy這麼一種行為,旨在Share那種共同性,以求獲得差不多的掌聲。


但你很Original。你從來都沒有某類典型天皇巨星的浮誇招搖,反而持續地有著一份優雅、內斂,以及自憐自傷——就算在你最紅的時候,也沒有給我看見一種庸俗感——庸俗,來自為了迎合和討好世俗,但你所寫所唱的歌,不為迎合和討好任何人。


我甚至會諗:你是否連討好自己都做不來?


你唱《喝采》38年後的某個深夜,我聽著你1991年專輯《Love In L.A.》,聽到《寂寞的感覺》、《半生人》和《一生不可自決》,我幻想中的你,再不是《喝采》裡在晴朗的一天跑步的那一個你,而是一個無人明白甚至連你自己也不明白的你。在《喝采》,你叫我們將一聲聲嘆息化作生命力;到了《一生不可自決》,你對自己說仍然願一生一世的欠缺,不想再暴露我於他人前。


1991年,你33歲,你在《半生人》唱道:「常記著,是這生只剩一半。」——是的,如果1992年5月18日得以改寫,你今年60歲。


而有理由相信,若果今時今日拍《喝采》,那個日光滿地的早上會被安排發生在大灣區。


沒料到我們所失的,竟已是我們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