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無奇不有,有人癲到玩出租狗BB,俾人過下一日半日「玩狗癮」,令我想起PART TIME LOVER或者援交。同樣都是一種出賣,不同的是狗是被出賣而人是自願的。
但教我有點始料不及的是網民異常激烈的反應,咒罵之聲不絕,至出租一方立即刪帖,停止服務。
出租狗狗的確是抵鬧的!我是毫無懸念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將生命變成商品!將動物出租的確是對動物的一種侮辱!也有機會傷害到狗狗。但請原諒我抽人後腳,那些痛罵出租狗狗的朋友中,當中有沒有買寵物的人呢?又或者,大家認為賣動物可恥還是出租動物可恥?那一種傷害較大?純常理邏輯理解,如果出租狗狗是卑鄙下流,那賣狗就應該是十惡不赦了。狗狗被租出去還會回到所謂「主人」身邊,狗隻的安全健康尚算可以監察。但把動物出售則是一次性賣斷!誰都不能保證買家有多愛動物。況且,寵物買賣是必然衍生大量繁殖生產,動物在過程中被惡待的程度及數量都十分駭人。而比起寵物買賣,出租狗隻至少可以大大減少了受害苦主的數目,簡單計死數,一隻狗如循環租給十個準狗主,就避免了另外九隻狗受苦。再無限延伸推論,假設全世界以租賃形式取締動物買賣,肯定大大減少了受害動物的數目。
大家稍安無躁,我當然不是容忍或鼓勵「出租狗隻」,也不會因為想減少「動物買賣」的罪惡而原諒較小的罪惡。我只是覺得,既然當大家不能容忍出租狗狗,不正正就是時候用更大的力度去反寵物買賣嗎?
難道一種罪惡存在久遠了大家就習以為常?出租動物這種新噱頭反而可以觸動大家神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