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我都不喜歡跟別人爭辯,我認為大部分的爭論都是浪費時間。真理不是愈辯愈明,而是愈辯愈堅持己見,最後誰都改變不了誰,只是傷了關係,無法動搖任何一方的觀點。
很多爭論都是基於意見,而不是事實,很難達至共識。但即使是事實,也不一定能爭取對方的認同。因為人們都會選擇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只選擇支持自己觀點的部分事實,甚至以偏概全。就以接種疫苗為例,即使有科學數據,仍可以有不同的解釋,甚至是基於政治立場而作出的判斷。
打工的時候,我從不跟上司據理力爭,因為這只會徒勞無功。如果跟上司意見分歧的話,要不跟指令做,要不便找機會陽奉陰違。如果不會帶來重大的負面影響的話,就跟指令做好了,如果影響深遠的,我會唯唯諾諾,然後無聲無色地跟自己的意思做。作為香港區負責人,我比上司更了解本地市場和我們的同事及客戶,我的判斷一般比上司正確,只要結果理想,上司通常都不會記得自己下過甚麼指令。我自己也常常忘記自己說過的話,上司比我更日理萬機,理論上應該更善忘。和上司爭論還有一個壞處,這會加深他們的記憶,要陽奉陰違便會困難得多。
現在自己做老闆,我也不會跟同事爭辯,只提出自己的看法,但不會堅持,並強調他們才是最接近問題核心的人,所以他們自己做決定好了。至於在日常生活中,我也不喜歡跟別人爭論,當發現跟別人意見不一致的時候,我便立刻收聲,並且嘗試帶出其他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