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十多年前,我們在英國一個湖邊遊覽時,丈夫一位姨甥指著眾多的鵝說“gooses”,他的媽媽隨即更正他應該說“geese”。
語言學習必須先學聽講後學讀寫,語法排最後。小孩兒是天生的語言學習大師,學講話時會自然分辨語法規則,然後按規則說話。讀者都知道一般英文名詞的眾數是加“s”或“es”,小孩兒分辨了此規則,也會自然地加上,出現了“gooses”這說法。幾個星期前,當丈夫問我早餐想吃甚麼時,我也運用仍有的潛在語言學習能力,說:“Something eatable.” (其實我當時也不肯定有沒有這個字。)然後丈夫說:“Edible, not eatable.”
在動詞加後綴“-able”,有「可以」的意思,“manageable” 意思是「可以管理的」;“breakable” 意思是「能被打破」;“workable” 意思是「可以實行的」。我按這原則,就講了“eatable” ,但丈夫說錯了。
然後查字典,原來“edible”及 “eatable”兩個字都有「可以吃的」的意思,但前者指所吃的是合適及安全的,後者單只是指「能吃」。例如,打仗或鬧饑荒時,“edible”的食物肯定貴,也難有,許多人為了生存,不管甚麼東西,只要“eatable”都會往肚子裡放,如樹根、樹皮等,為的只是填飽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