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4-10-22 06:55:00

公屋的公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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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約四成市民居於公屋,近年公屋規劃、設計、建築、空間、設施、綠化、環保,甚至管理等,都有很大改善,人均居住面積不斷提升,不少公屋更位處交通便利的市區;反觀私樓,樓價高處未算高,在市民收入未有長足改善下,置業越見困難,更談不上改善人均居住面積!長遠而言,市民對公屋的需求只會有增無減。

近日房委會決定按長策會建議,修訂公屋配額及計分制,單身長者可率先上樓;而對為人詬病的富戶政策,則未達共識,最快明年才檢討。

現行規定,在公屋住滿10年或以上的租戶,須每兩年申報收入,從而訂定租金水平。截至6月底,在72.8萬名公屋租戶中,有3%(即約2.5萬人)為富戶,當中2.15萬戶需交1.5倍租金、約3,100戶交2倍租金、62戶需交市值租金。雖然房屋署表示公屋租戶要如實申報在港及海外的收入和資產,若非主動申報,則難以查證,加上近年港人北上發展,若有內地戶口及資產也非難事,這衍生出公平問題,需房委會制定可行方案處理。

筆者一直倡優化本港住屋階梯,增加誘因吸引有能力公屋富戶購置居屋,既改善其居住環境,又可騰出更多公屋給有需要人士,是一舉多得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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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立法會議員(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