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8-07-31 06:00:00

基金黑吃黑 金融玩家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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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美早前通告指,獲控股股東告知由保管人代其持有的大量股份,在沒有獲通知下,被轉入其他託管帳戶。

星美早前通告指,獲控股股東告知由保管人代其持有的大量股份,在沒有獲通知下,被轉入其他託管帳戶。

友報頭條講外國基金呃細價股莊家,成為近期最令人莫名奇妙的新聞。因為金融黑吃黑、大吃細是常態,沒有甚麼好報道價值;何況圈子太小眾,沒有公共性,跟政治新聞掛帥的媒體操作相違背。整個局的設計很簡單,就係外國基金睇中玩家莫財,想提供押股貸款,然後疑似轉了倉,背後偷沽股票,有點呃「free貨」的感覺。
 

類似的事件令人聯想起星美(198),根據公司今年6月29日的通告所描述:「本公司獲控股股東覃輝告知,由一保管人代其持有的大量股份(「有關股份」)在其沒有獲得通知情況下,被轉入其他託管帳戶。在短暫停止買賣前的幾天內,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注意到大量股份透過市場出售,導致本公司股份價格大幅下跌。」為免麻煩,我乾脆原字照搬,這跟新聞描述的情況是有點類似。

撰寫這篇報道的記者是一位好朋友,她當時有問過我意見,可惜愛莫能助,當時她沒有提過基金的猶太背景,我沒放心上。我以前是做大行基金,也有不少基金朋友,但盈利方式不同,不調此彈已久,現在只知一些運作概念,但實際操作已跟不上了。反倒是其猶太背景令我聯想起幾個月前,跟金牌經紀B的對話。這位B是友報的很好朋友,當時他正跟另一位對友報恨之入骨的專業人士,一起跟一隻猶太基金打官司,也好像是類似的事。香港活躍的猶太資金應該不會太多。

根據B的講法,這類外國基金很喜歡改頭換名,針對香港玩家也貪法律追究成本高,又是山高皇帝遠或jurisdiction不同之類的原因吧。文鬥打官司成本起跳是七位數,如果涉及金額是九位數字以上,那打得過;偏生現在出事金額多是八位數、九位數頭,考慮完成本利益真係有點尷尬,所以外國基金專找這個size的金融玩家,有其經濟邏輯所在。

報道提到一個大名應該是不關事的,只算涉事人的舊朋友。要知道,媒體不拉一些大名落水抽水,誰會有興趣看這類小眾報道?大名很無辜。外國基金來香港搵食例子不少,通常是玩「扮敵意收購」這招,然後拉高股價套現。這樣搵free貨沽、搞對賭的不常見。大名曾經跟「五角形」基金對簿公堂,算是一個例子;不過這個例子比較特殊,是五角形基金買A公司,然後A公司任務完成後再對賭包底B公司,出現紛爭。

從法律觀點去睇判詞,有一句幾有趣:「Ever since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CCASS nominee system, it has not been easy to establish who are the true beneficial owners of shares in listed companies in Hong Kong.」法官不相信中央結算系統可以睇到邊個人持真貨,這固然是真的,因為CCASS只顯示到custodian的層次,不能追溯到咩人持貨,所以無足夠理由相信持貨被人沽咗。不過法律歸法律,當然,我哋這班明眼人一睇,數一數倉,就知乜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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