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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04:30:30
日報

從能源三難悖論看兩電協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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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電協議

從能源三難悖論看兩電協議修訂

離開香港到美國前,我並不知道停電是甚麼一回事。小時候在北區公共屋邨長大,記憶中從未有過停電經驗。不過,在美國這幾年,住的屋苑差不多每年都有幾次停電,短則幾十分鐘,長則試過五、六個小時,害得雪櫃裡的食物都差點要扔掉。

對於電力供應,香港人最大的訴求可能是減電費吧?兩電最近與政府達成協議,修訂《管制計劃協議》的條款,其中燃料調整費因為能源危機的過去而大減(中電減25%,港燈減44%),雖然基本電費仍有上升,但淨電費仍然有所下降(中電減7.4%,港燈減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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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價沒有人會嫌多,相信很多香港人都會問:現在經濟不景氣,為何兩電仍要提高基本電費?答案可以用「能源三難悖論」(The Energy Trilemma)來解釋。「能源三難悖論」是甚麼?這是世界能源理事會(World Energy Council)提出的一個概念,意即能源供應的「可負擔性」(energy equity)、「可持續性」(energy sustainability)和「可靠性」(energy security)三者不能並存。簡單來說,平價電費、環保供電和防止停電往往最多只能三擇其二。即是如果你要電費平,一係就要引用更多不環保的煤炭發電,一係就要承受不時停電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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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我和兩位欄友徐家健和曾國平在一本學報發表過一篇名為《What can deregulators deregulate? The case of electricity》的論文,分析美國各州不同時間引入競爭後對電力市場的影響,發現各州在競爭增加後供電更環保,但電費沒有減少,停電次數更是增加了,間接證實這個「能源三難悖論」。

回到香港,即使過去兩年兩電分別出現過電力事件,但是本地供電的「可靠性」一直都甚為可靠。為了維持供電「可靠性」,政府在協議修訂中更引入新懲罰機制,單一事故客戶停電時間總和達一定門檻,兩電准許回報須扣減,中電累計停電達1,500萬分鐘(25萬小時),須扣減約2,000萬元,港燈達約500萬分鐘(約8.3萬小時),須扣減1,000萬元。以港燈為例,即是約16.6萬住戶只要同時停電30分鐘就會觸發這罰款機制。(相反,今年4月港燈供電意外只有不足5萬戶受影響,總停電時數僅180多萬分鐘,並不屬大型停電事故,不足以觸發罰款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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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亦可能因為)引入新懲罰機制之外,兩電都即將大量投資電力基建來提升供電「可靠性」。例如中電亦準備加固400千伏架空線系統和更換若干變電站以抵禦極端天氣。又例如港燈將透過逐步更換老化的地下電纜和變電站設施,提升配電系統電壓,以提高供電可靠度並減少電壓波動,另外亦會推展各項工程以加强電網抵禦極端天氣的能力。

增加投資電力基建不是免費午餐,這亦解釋了為甚麼基本電費會有輕微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