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價值投資都有不少誤解,最常聽到的是認為價投便是買便宜(如低PE)公司,著眼點放在公司絕對估值上,因而很多低增長低市盈率公司都被歸類為「價值股」。筆者認為,千規律萬規律,價投規律僅一條:買入市價比內在價值低估的公司,並在市價比內在價值高估或有更高潛在回報的機會時賣出。
大部分人對價投誤解是源自於缺乏釐定公司內在價值標準,很多都過分依靠PE等單維度估值指標來衡量股票平貴,如買樓單以呎價來斷定平貴一樣,難道1.5萬元一方呎的啟德新樓會比1萬元一方呎的深井唐樓貴嗎?決定公司價值時,其利潤未來的增長也是很重要因素,故「價值股」和「增長股」絕不是二元對立,增長本質上就是價值一部分。如「內地科網股王」股價過去十年升逾13倍,事後孔明,在十年前就算為其付出400倍PE估值並持至今天還有錢賺,為何?因其盈利同期增長逾18倍。換言之,單依賴PE高低來斷定公司平貴是片面,100倍PE買入一家高增長公司可以是划算,相反,2倍PE買入一盤倒退的生意也不一定便宜,決定股票平貴的唯一標準應是價格和內在價值比較。那是否應不問價買入高增長公司,以後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