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下發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明確指出民辦幼稚園一律不准單獨或作為一部分資產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稚園,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營利性幼稚園資產。
意見亦指出,金融監管部門要對民辦幼稚園併購、融資上市等行為進行規範監管。這次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的政策為市場意料之外。預期未來公營幼稚園將是大力發展的方向,而私人民辦幼稚園發展會受到影響。預計民辦園的財務監管將大幅加強,盈利增長能力將有所降低。至於高教、職業教育培訓等領域,預計未會出現類似的一刀切限制,但整個板塊氣氛難免偏淡。
作者為中國金洋資產管理董事總經理、證監會持牌人,他本人及客戶沒持有上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