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交所(388)行政總裁李小加創立的滴灌通澳交所,將於本月25日於澳門舉辦試運行啟動禮,筆者上星期就有幸參加了他們的分享會。滴灌通澳交所裡流通交易的,並非一般股票或債券,而是一種叫Daily Revenue Obligations(DRO)的新類型金融產品。
聞說李小加與集團另一創辦人,前東英金融集團總裁張高波,一同行山時,得出一個共識︰內地小微企業對資本的需求,當中具有極大潛力。經過一番研究,滴灌通發展出DRO投資模式︰投資人透過滴灌通澳交所規範的合約,向餐飲、零售、服務等行業的連鎖門市提供發展資金,後者就在指定日子(平均約3至4年)內,將營業額的一個預先議定的百分比,每日以自動分帳模式分派給投資人作為回報。由於門市業績經過不同電子收帳系統及滴灌通澳交所內部系統所核實運算和交叉驗證,複雜而微小的資金流動,才得以無誤地執行。
相比需要至少2至3年審計報告的公司上市模式,門市只需要通過3個月的驗證期以證明系統的有效性,確保數據無誤及每日能精準分帳,同時建立營運業績紀錄,並提供一般公司及負責人文件,就能夠向滴灌通澳交所申請掛牌並集資。根據其營業紀錄,交易所參與者可判斷是否申購門店發行的DRO,隨後門店可隨市場反應再作調整。
我對滴灌通澳交所的前景有何睇法?首先,DRO對投資人及初創微企的互惠優勢,是值得肯定的,尤其在內地經濟發展需要再提速的今日。然而,相信在合規考慮上,滴灌通澳交所暫時只能開放給機構投資者參與,微企的小額資金需求何以滿足大資金的胃口,仍有待觀察。若果有日,當最缺乏投資機遇的普羅市民都能參與其中,滴灌通澳交所的功能方可完全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