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剛發表關於「元朗南房屋用地規劃及工程研究/勘查研究」第三階段諮詢,當中建議將現有分散的露天貨場及物流行業集中於元朗公路近唐人新村一帶。要以較少土地去容納現時龐大的物流業「用地」需求?政府則提出放寬工業用地的地積比率及高度限制,容許興建多層貨倉或物流中心來滿足業界需求。不過,建議卻不獲業界人士支持,認為會增加成本。 筆者所知,撇開交通負荷,興建可容許貨櫃拖頭,連車帶櫃經行車道上落各層物流中心,所需土地面積相當大;另外,因要承受額外負重;其建築成本亦較一般廠廈高。根據現時分區計劃大綱圖,該區本就已被劃作工業(丁類)用途,可建地積比率1.6倍及樓高13米;村內亦建有不少露天貨場及工廠。這類私人土地的地契大多數為百年前的集體官契(舊農地),根據1983年的一個法庭裁決,這類(舊農地)除不可建屋外,就沒有任何用途限制。於是所有露天貨櫃場、回收場及劏車場等便可合法地及免補地價營運。而就因這判例才迫使政府制定現時的分區計劃大綱圖,以有效控制新界土地的發展。若業界真的希望搬上多層物流中心運作,何不直接申請修改地契或換地及補地價?其實,這類行業真正需要的是土地而非樓面。希望政府能多開發新的工業用地,而非將人家現有私人工業用地改劃為較狹窄的貯物及工場用途。 作者為永利行測量師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