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Baz Luhrmann的作品,總是華麗奪目,他喜歡拍舊日的光年代,往日明星、舞台,早年名作有《紅磨坊》,又拍過《羅密歐與茱麗葉後現代激情篇》、《大亨小傳》等,幾年前,他在Netflix拍了兩季《少年嘻哈夢》(The Get Down),講美國哈林區嘻哈起源,結果以每集1千萬美元的預算(近8千萬港元),破盡紀錄。
沒好好說故事
《少年嘻哈夢》還好,雖然貴,但頗獲好評,其他Baz Luhrmann的作品,算是譭譽參半,他總是喜歡把電影充塞着花巧的技巧,特技五花八門,而不大重視角色塑造、人物關係描寫及好好說故事。
《貓王》一生短短只有42年,好歌無數,來到他的手上,自然也改不了那性子,結果全片160分鐘長,除了連場歌舞,還少不了他那花巧到不得了的特技。若你從沒看過電影特技,一定滿載而歸,但若你想好好了解貓王的一生,甚至是看影帝湯漢斯怎演繹他罕有的奸人演繹,那一定覺得厭煩,被導演每個只有幾秒的鏡頭,深深的打斷了表演。
搖滾樂之王
貓王皮禮士利於1977年去世,迄今四十多年,我們這一代人,別說迷他,連對他的理解都很淺薄了。其實Baz Luhrmann手上的材料不錯,貓王被稱為搖滾樂之王,五十年代出道時,以在黑人福音音樂上學來的風格演出,在當時大為破格。加上他的獨特震腳,同樣啟發自黑人表演,卻加入更多男性性徵及性暗示,當時現場表演往往令女性尖叫,不能自已。這樣橫空出世的新歌手卻引起政府注意,事關當年美國還在執行種族隔離政策,黑人白人不能同坐,白人又怎能學習黑人的表演及歌唱風格?有人批評他將白人帶到黑人的低俗高度,更嚴肅的是,政府給了他警告,若貓王堅持在電視上震腳搖腿,就永遠不讓他上電視。結果他照唱照搖,警方下了最後通牒,他一是選擇入獄,一是到德國當兵兩年,他只好就範,當兵去了。
迅速走紅,卻被迫了去當兵,再回來時貓王演過多齣電影,沒一齣是好戲。才幾年之間,他的事業已跌到谷底。經理人替他找到一個機會,在聖誕節前做音樂特輯,但答應了一定要唱《聖誕老人來了》。貓王反省過,知道自己走紅的初衷就是以自己的風格,唱自己的那些歌,決定違反協議,穿黑皮衣而非聖誕老人紅衣,全力投入演出。當時剛好遇上馬丁路德金遇刺,他傷心極了,最後在唱《聖誕老人來了》的機會,改唱《If I Can Dream》,唱美國人的創傷,結果震撼了全國,聲勢再回巔峰。
奧斯汀畢拿演得落力
電影找來湯漢斯化特技裝,演肥胖的經理人Tom Parker,這肥佬視貓王為金山,由早年獨具慧眼捧紅他,到了後來變身吸血鬼,貓王的願望本來是全世界巡迴演出,Parker卻因為沒有旅遊證件不能出國,深怕貓王出國就不再受控,結果將他賣身到當年剛開幕的賭城洲際酒店,每晚演出。貓王演出再好再投入,反而令酒店更視他為搖錢樹,要他像金絲雀,一輩子都活在籠中。
《貓王》像流水帳,製作固然很重本,演貓王的奧斯汀畢拿(Austin Butler)也很落力,特別是台上的拍攝,越到後面拍得越好,但整體故事,人物關係,甚至是貓王與他那後來離異的妻子,也拍得相當胡混,交代不清,實在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