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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8 06:00:00

校長輪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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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一職,是一所學校的領導,香港一般中小學的校長都是終身制,工作表現良好的校長,都可以做到退休為止,隨時做十幾廿年都唔出奇。但是,在自然學校,我們對校長的理解及職務有點不一樣。創校教師們都有著共同信念,亦是合作多年的活動導師,除了教學理念一致之外,亦嚮往民主政制,校長的主要職責以學校行政為主,所以特別討論過校長在自然學校的角色應該是怎樣,及如何產生。因為是由教師辦學,教師共同討論辦學理念到實踐方案,後來又加入不同工作崗位如書記工友的人,於是教職員是詮釋辦學理念重要的人。所以重要的政策及理念,都是由教職員共同決定的。我們重視每一個人的意見,遇有不同意見時,都是以協商的形式討論,表達事件的不同見解,最後才投票決定。故此,在自校是教職員會議為最高決策機關,所有重要決策都是在每月一次的例會討論決定。每年的檢討會及年度計劃會也如是,都是由教職員共同商議策劃。我們相信每一同事都是理性,爭論時有激烈及堅持,但亦遵守會議的最終決議,共同承擔後果。所以自校校長不是位高權重的職位,校長雖然掌握最多的資訊,負有領導學校發展的責任。但校長不是最終決策人,加上民主信仰及實踐的信念,故此由今年開始,我們採用校長輪任的制度,任期兩年,可連任,即使只有一人參選,亦要由學校所有全職及半職的教職員投票,表示信任,否則可當不成校長啊!創校當年,很自然由自然協會創辦人「一葉」擔任校長,由籌備到第一屆畢業生,共做了四年。

我們決定執行建校初時的搆想,實施「校長輪任」制度,第一次進行校長選舉。結果,我得到同事們支持,由今年開始,當上第二任的校長了。

現為鄉師自然學校校長,資深情意自然教育導師,全力推動自然教育及自主學習。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