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中學校友,最近很感慨。當年一家人,連同貓貓狗狗,移居加拿大。十年後,陰差陽錯,又再全家折返,以為葉落歸根,畢竟回到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有同聲同氣的人,有熟悉的小城文化。本已認定將於此地終老,但眼見香港今日的種種,實在看不見一個安穩的將來。他說,在感情上萬分不願離開這個地方,但理智上實在有需要重新考慮。
類似這樣的情緒,是不是早在那群有能力卻不曾想離開、或者曾經離開又回來的人群中漸漸蔓延開來了?我不知道。我卻知道,像我們這種已過半生的人,確實該為這餘下的時日好好打算。另一位校友說,如今這社會形形色色的怪獸應有盡有,將來,還不知道是人能馴服怪獸,還是全部被怪獸吞吃。我覺得這不是個哲學問題,從物理學及生物學角度出發,人哪裡是怪獸的對手?
猛然間,我想起「紅樓夢」裡的一段話:亂哄哄,你方唱罷我登場,反認他鄉為故鄉。如果半生是一眨眼的功夫,那麼一生也就是眨兩下眼。哪裡都不是故鄉,人生就是做客,主人留下,客必須要走,走回屬於自己的地方。有人說,你這樣是悲觀。不是,這叫看透。看透好嗎?好。比如竹簍打水,透了就放得下,就鬆得開,這樣一籃子的問題就不再是問題了。
作者為執業精神科專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