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2020-12-15 04:30:00
日報

強制入院或影響治療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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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子揚的妹妹已確診精神分裂症,因為與前男友分手,情緒變得極不穩定,最後因行為不受控而被強制入院,而且不止一次,目前已有兩次被強制入院的紀錄。
 

子揚形容妹妹現時狀態捉摸不定,有時說看見自己的前世,是個公主。近來又有另一說法,說身邊所有人都是自己,是不斷投胎而產生的身份。當見到妹妹時,她說:「你好!2000389125。」我大感疑惑,最後花了差不多兩小時,才把「投胎」概念弄清。原來全世界所有人都是她,只是投胎的次數有異,我是她第2,000,389,125次投胎而出現的精神科醫生,而子揚是她第18,553,366次投胎的產物,她爸爸則是……總之,所有人都只是她的化身。


妹妹雖被強制入院,但一旦出院,就會拒絕服藥,有時在家人威迫下服用一兩次,但單靠間歇性的藥物並不能有效控制病情。後來成功說服她改用針劑藥物,減少斷藥問題,但可惜幾個月後,妹妹再一次被強制送院,至今仍留院中,出院無期。


根據《精神健康條例》,若醫生認為病人有自殺或暴力風險,或有不能自理的情況,可向法官申請,把病人強制留院觀察。強制入院並非醫生單獨的決定,同時需要法官及病人親屬或社工的同意,一般來說,入院期限由7天到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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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一般希望避免強制病人入院,此舉會大大影響醫護與病人的信任度,或減低日後治療成效。最理想的做法,是說服病人自願入院治療,讓病人減低對住院的恐懼感,同時與家屬多溝通,把雙方的戒心降到最低,對日後的治療甚有幫忙。

 作者為精神科專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