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進步,我們對於身體和疾病的了解亦有所不同。一些內科疾病,例如紅斑狼瘡,其定義在不斷的進化中。

不論古今,醫生會以疾病的表現來分類。在十三世紀,Rogerius醫生用Lupus這個字,來形容嚴重到像被狼咬過的臉部紅疹,當時有好幾種皮膚病也以此來命名。到了1833年,Cazenave醫生用Erythema centrifugum來形容盤狀紅斑狼瘡;直至1846年,Ferdinand von Hebra提出蝴蝶斑為紅斑狼瘡的重要表現,並在1856年在他名為《Atlas of Skin Diseases》書上發表了有關紅斑的介紹。
十八世紀之前,醫生相信紅斑狼瘡只是一種皮膚病。到1872年,Kaposi醫生發現了紅斑狼瘡不只影響皮膚,更會影響身體其他地方,並導致嚴重疾病。他當時提出了兩種紅斑狼瘡的分類,分別為盤狀型和全身型,更重要是他歸納了後者的常見特徵:例如關節發炎、淋巴腫脹、貧血、發燒和體重下降等。這些發現在1904年得到Osler醫生和Jadassohn醫生進一步證實。
隨後的三十多年,病理學上有關心內膜炎、腎小球發炎和解剖研究,進一步提供有關紅斑狼瘡是膠原組織病的證據。自1941年,Kemperer醫生將此類疾病命名為膠原血管病,而此醫學術語一直沿用至今。到了近代,免疫學的研究發現了「抗核抗體」和後來的「抗雙連DNA抗體」。這些發現讓醫生對發病的原理和疾病診斷提供了極為重要的線索。
作者為風濕及內科專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