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很多台灣和韓國演藝圈的性侵新聞,「JYJ」朴有天、「韓版大仁哥」李真旭、韓劇《加油!金順》的李民基,搞笑藝人劉尚武,韓流鼻祖男團「徐太志和孩子們」成員Juno李尚宇,台灣藝人秦偉接連被指控性侵14人,藝人性侵案件一樁接一樁。性侵害的大意是指,凡是違反個人意願的性交行為侵害到個人的生命權、自由權、及性自主權。
新聞主角的關係不是工作上便是偶像和粉絲,有些加害者藉著性來控制受害者,展現無比的權力,受害者的臣服及順從能夠彌補加害者內心的不平與不滿。當然常常聽到的潛規則,以性活動或與性有關的行為交換報酬之承諾。反過來有性賄賂,主動用性來交換利益。隱晦點的向他人示好,對他人有「性」的興趣,提出性要求並給他人壓力。
有些是情侶關係,但分手了便說當時是不自願發生性行為的,又或說同一時間不只她一個女朋友,給情場騙子騙了,所以要提告。外人不清楚當然不會明白,為甚麼不自願也可以繼續維持關係一段時間,又繼續不自願的發生性關係,但到了分手後才提告。是背後還有故事嗎?真的不猶疑之。
男生呃蝦條玩弄感情,只求一洩的代價有時都很大,當時雖然可能是女方願意的,但社會著遍相信女方是被害者,只要女方事後說她是被騙的,很多時男方都很難可以說清楚。
其實呃蝦條並一是男生的專利,女生一樣可以呃蝦條,只是被騙的男方不好意思說被女性騙了,說了出來只會給說佔了便宜還說別人的不是,在女權主意越盛的社會風氣下,只會給再罵個半死,也會給男生笑死。
性侵案的受害者中,男性受害者的復原時間和傷害,其實是比女性深和時間長。這是社會文化認定男性應該有能力反抗,而在性行為的問題上是佔便宜的。但不要忽略,當大家以為他可以反抗但反抗不了,以為他應該可以控制不勃起,以為他也想發生性行為,太多社會文化的合理性,使男性被害人都不敢作聲。
無風不起浪,一個巴掌拍不響!其實演藝圈幕後的戲一直都比幕前的好看萬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