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孫燕姿的妹妹揚言要跟姐姐斷絕關係,
覺得有點荒謬,也看出一片怨恨。
荒謬,是因為孫燕姿早在2000年才廿二歲,已經入行,立即憑一曲《天黑黑》紅透半邊天。如果,妹妹真是由此活在陰影之下,以不是名人的身份但活得好像沒有私人的身份,怪姐姐怪到連姐姐的名字也不能夠提起,當正對方是佛地魔,也肯定不是今時今日的事。或者,你可以話,容忍有限度,就是忍了二十幾年忍無可忍嘛。孫燕姿最紅的時間,是《我不難過》的2003年?《我懷念的》的2007年?自從2011年出嫁之後再當上母親,已經不算太過活躍於娛樂圈。要不是開演唱會做宣傳之類,孫燕姿也不會日日無緣無故被提起,何況孫燕姿的妹妹?這樣過了超過十年,才突然衝出來話忍無可忍嬲到要斷絕關係?不是荒謬還是甚麼?都四十歲人了,總遇過更加不堪更加值得痛心的事情吧?還為了十幾二十年前因為跟姐姐撞樣常被認錯而耿耿於懷?
我不是福爾摩斯,沒法推斷孫燕姿的妹妹為何發難。有人認為是怪罪父母偏心,長期陪伴大明星姐姐而忽略了自己;也有人認為只是純粹求財,想要求更多更多的零用錢。兩個說法當然可以並存。嘗試代入一下:孫燕姿正在升學的時候,已經被唱片公司看中,一畢業,即時由家鄉紅到台灣再紅到香港紅遍整個華人市場,她其實還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小女生。作為父母,一直陪伴照顧也理所當然,畢竟,個女不是走去做個文員,或者售貨員。
妹妹比孫燕姿細六年,那時應該還在中學,因為模樣相似,名字又接近,根本避無可避,一定成為被談論或被比較的對象。尷尬,或難受,理所當然。我真心同情。同一時間,因為父母把注意力放在明星家姐身上,覺得自己被無視而更加不高興,也是順理成章。父母或孫燕姿可能內疚,最簡單直接的補救方法,一定是物質供應。你說孫燕姿的父母偏心孫燕姿?時間分配上,可能是,但孫燕姿的確需要努力表演努力宣傳賺取收入,孫燕姿的妹妹卻是不勞而獲,在這個層面上,你說孫燕姿的父母偏心孫燕姿的妹妹,也可以。
想法正面的話,妹妹應該努力發展,就算不用追過姐姐的成就,至少也創造自己的成就。想法現實的話,當然飯來張口。我常有個想法:做人阿爸阿媽,對子女好,應該的,因為是自己貪圖一時快感而製造出來的責任,總要承擔。要子女孝順父母?已經沒有必然因果關係,只能靠道德或人類與人類之間建立出來的感情。何況所謂的兄弟情姊妹情?說到底只是在同一個家庭長大的兩個人,美化地看的話,可以看到甚麼同根生呀,血濃於水之類的東西;現實地看,是彼此爭奪資源,是互相視對方為假想敵。最後究竟成為朋友還是陌路甚至對頭?以我個人經驗,出現率真心一半一半,可能還稍稍傾向後者。
一段關係,只要其中一方完全自私,最後總會變得如此難看。自己挑選的老公老婆,也見識過不少,何況無得揀不一定有深厚感情的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