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舉辦的金馬獎,五十多年來也是華語片榮譽指標,從規模到籌備到認受性亦毋庸置疑。這種地位不是一日可建成的,信譽是累積而成的,認受性也不是用錢買得到的,它的評審過程認真,評審需看過所有作品才有資格投票。不像香港電影金像獎,隨選民喜歡,而且有大部分選民根本未看過全部入圍作品已經投票,人際關係似乎比作品質素更重要,不少選民總會憑著關係新疏來投票,真正是「識人好過識字」。
每年11月也是金馬盛事,有份入圍的港片、華語片也有一定程度的喜悅,因為那是一種肯定。像國際上的康城、柏林、威尼斯影展般備受認可,因為機制完善,所以有優良水準,以致令人欽佩肯定。去年的金馬頒獎禮,有不少得獎者在台上說出內心所想、表達對電影夢的堅持、強調自己篤信的理念,令頒獎禮更精彩好看。
但卻因為這些高水準、言之有物的內容,被強國打壓了。沒有明文規定,只是將一個未在國際水平成為舉足輕重的頒獎禮移師到與金馬獎同一天舉辦,電影人你自己識做啦!你就試試去參加金馬獎囉?名副其實的以銅臭味醜陋地驅逐了良幣。好,表面上是劣幣勝出,有眾星加持,又無人再敢參加金馬。然而真正的贏家,是要令人心服口服。真正的尊重與肯定,不是用金錢可買回來的。難道打壓了別人,就等於提升自己的質素嗎?劣幣們幾時識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