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主席時隔五年再次視察香港,發表關於「一國兩制」的重磅演講。此次恰逢香港回歸25周年,香港各界與國際社會迫切希望獲得關於「一國兩制」向何處去的權威聲音和信號,習近平主席的七一講話明確回應了這一點。在講話中,習主席提出「這樣的好制度,沒有任何理由改變,必須長期堅持!」是「長期堅持」,而不是「五十年」的數字重述,這是對「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最堅定的政治背書和制度承諾。
當然,中央「長期堅持」的「一國兩制」必須是「好制度」,必須「沒有任何理由改變」,這就要求「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有能力在其內部進行制度檢討、修補和發展,與時俱進,良性演化,不負香港,不負國家。本質上,作為新生事物的「一國兩制」是有規律和有條件的,而絕對不是僵化的一成不變。這種「變之不變」顯示了「一國兩制」的哲學和辯證法面向,是富含智慧與法理光芒的。
錨定國家:「一國兩制」的生命線
為了確保「一國兩制」始終是一種好制度,中央在五年來強化了對港管治和引導。中央通過建章立制的方式使「全面管治權」具體化、程式化、制度化:一方面,用立法充實和建構了全面管治權的具體法律存在;另一方面在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之間建立了更緊密的制度關聯,從而建立了一個更加緊密互動型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有別於原來的離散鬆散型的制度體系。
之前我們強調「井水不犯河水」,中央權力高度節制,信任甚至是放任香港自治權來管理香港事務。除非影響到「一國兩制」制度安全,否則中央不會主動出手。如今,「一國兩制」內部進行了一個重心的調整,從重視「兩制」變成強調「一國」,「一國兩制」發生了決定性的內在轉型。習近平主席在講話中特別提到國家的「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這是首次,可謂法理體系上的清晰化與定向化。
「一國兩制」從上半場向下半場的轉型,有兩個動機促成。第一個動機是危機管理。發生了非法佔中、修例風波之後,傳統的中央權力高度節制、特區政府用自治權的方式解決問題,已經不能有效應對危機。特別是2019年修例風波,造成了香港自治權全面癱瘓、管治權全面危機、愛國者治港全面邊緣化。在這種情況下,用制定香港國安法和修訂選舉制度的方式撥亂反正,這是危機管理的一個制度結果。
第二個動機是「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主動反思和重構。這是「一國兩制」內部法理檢討、主動反思建構的結果。這是從2014年治港白皮書提出「全面管治權」開始的。該文件梳理了中央與香港的權力名分、源頭和相互關係,從嚴謹憲制秩序而言不能沒大沒小、沒輕沒重、沒上沒下。當時還只是理清了權力名分,但沒有實際付諸實施。
一直到修例風波危機催生下,中央不得不思考原來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有哪些具體漏洞和風險點。中央採取了法治上的組合拳,一是香港國安法,一是新選舉法。
根本上說,國家本身在發展,在世界體系的地位發生了變化,作為局部的香港,必須伴隨國家的變化而變化。
依法治港:法度與人心
在香港治理的結構演變中,中央統籌兼顧法度和人心,推動香港社會由亂返治,由治及興。第一,中央強調國家安全天經地義,香港國安法一下子扭轉了香港的管治被動局面,所謂「一法安香江」。第二,講愛國者治港,對香港的制度與政治生態進行重新編碼。第三,國家還通過主體的經濟戰略引導香港融合發展,這也是「一國兩制」以前從來沒有過的。這三個層面涵蓋法度和人心,是對香港變亂的綜合治理與引導。
香港國安法的頒布,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香港反對派和外部勢力措手不及,沒有對抗的後手,所以在國安法之下,反對派開始作鳥獸散,外部勢力撤出,最根本的原因在於美國不敢在香港問題上跟中國真正撕破臉。這部法律是果敢的政治決斷,深謀遠慮,為整個「一國兩制」的撥亂反正奠定了定海神針。如果沒有這部法律,香港的一系列撥亂反正的工作都無法開展,包括教育領域的整治,對黑暴殘餘勢力的懲治,還有對一些香港政治激進團體的管理。
香港國安法頒布後,反對派仍然在謀劃通過選舉上進行奪權,所以需要對選舉制度的漏洞進行針對性修補,維護國家安全和管治權安全。
我們把愛國者治港作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根本原則,把愛國者由一種政治倫理變成可操作的法律標準,並且設立一個專門的機構即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對所有參選人的政治資格進行審查。這個審查還關聯到香港國安法,由香港國安委進行國安背景的審查,相應決定不受香港法院的司法覆核。這樣就使得愛國者治港變成一個法律標準,變成每一個參選人都要過的一道關、一個坎。
愛國者治港的完整效力不限於在選舉制度環節,趕走反中亂港勢力;它還延伸到政府管治領域和社會治理的領域,等效於補課式的去殖民化。愛國者治港要對公務員體系進行從宣誓、考核到問責的全過程的重新制度構造;教協解散,教聯會擔當重任,「愛國者治教」與國民教育從源頭做起,塑造「愛國者治港」牢固的社會政治基礎和人心基礎;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改選,愛國者取得主導權,法治與法律服務回歸專業軌道;一些社運團體(如香港民族黨、支聯會等)解散,香港社會亂源得到有效治理。這些都是愛國者治港的拓展適用,為香港繁榮穩定和良政善治提供全方位制度和文化保障。
在我的研究經歷當中,2014年之前,中央涉港的檔與話語當中是沒有「融合發展」這個字眼的。當時擔心「融合發展」削弱香港的自治程度以及生活方式和價值觀。今天,「融合發展」已經能夠寫進香港特區政府的施政報告和競選綱領了,已經成為一個顯著的政治話語和風向標。
「融合發展」在一國兩制當中的話語概念的興起,以及一系列政策配套,反映的是國家有更加強有力的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以「一國」的力量去整合「兩制」,重塑嚴謹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和認同基礎。
未來25年:實驗的繼續與前景
「一國兩制」始終是一個實驗事物,過去25年是,未來25年甚至更長時段還是。
2022年,香港迎來了「一國兩制」50年不變實驗的下半場。在下半場開局時刻,中央為香港做出了良好的治權重構,打好了再出發的制度基礎。反中亂港勢力基本出局,在新的制度保護之下,愛國愛港力量在政治上獲得了最大的利益保護,這在1997回歸的時候都是難以想像的。近些年,「一國兩制」內部產生的觀念和制度變化,使香港彷彿發生了「二次回歸」。
我是憲法專業出身,香港基本法是憲法性法律,在我的專業領域範圍內。2014年第一次去香港,在港大訪學,由此結緣。我觀察到「一國兩制」的實驗意義和理想價值,決定做深入和持續的研究,也伴隨著香港「一國兩制」近些年的內在轉型與制度更新。
2019年再去香港時,香港社會曾經的井然有序、團結互助的美好秩序被打破,香港的法治根基也在浮動,民主運動走向了反國家、反法治的對立面。2019年的香港就如同黑暴運動的形象一樣,忽然被自己給黑化了,需要國家來幫它矯正方向,找回靈魂。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法就是中央負責任承擔「一國兩制」憲制責任並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最主要制度抓手,取得了香港由亂返治的顯著法治效果和民主進步。
未來,通過20多年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發展,通過香港「北部都會區」的相向而行,可以預期到2047年的時候,內地已經充分現代化,香港社會也能夠更好地理解和適應與內地的共同生活。這是「一國兩制」五十年之後不用變的最佳路徑,也是「一國兩制」的法理精髓與創新活力所在。
到那個時候,「兩制」都不用根本性變化,因為該變的已經變了,不該變的也變不掉,價值和制度的差異已經縮小到人們覺得不是太明顯、不是太涇渭分明、可以簡單包容的程度。融合發展彌合了價值和制度差異。我們正在進入「一國兩制」新的25年的豐富發展期,必將共同譜寫民族復興與新全球化進程的新篇章與新成就。
(特別感謝中國青年報記者楊杰女士,她的採訪與交流對本文亦有貢獻,但全部文責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