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聽到林鄭特首宣布設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這個名,其實是既喜且憂。喜者,當然是政府終於「的」起心肝,為房屋問題做點深度的實事,有望解決公屋排長龍以及劏房等嚴重問題。憂的是,這類專責小組、委員會,以往都只是政府一味靠「拖」的擋箭牌,務虛多於務實;加上搵地是林鄭當年任發展局局長時的重責,當年社會氣氛還好也做不到,今天搞個專責小組、來幾次辯論就可以?
有點阿Q精神的人會說:這次不單是辯論,林鄭特首說這是「大辯論」,應該會好一點吧!有口痕友則說:大辯論這名稱改得真好,大辯小辯都反映政府房屋及土地政策的水平。又有人認為,以往政府不惜一切踩入新界東北,又拉隊看岩洞,比重歸討論積極得多,但最終也是得個桔……
其實,政府是否認真,是否有魄力排除萬難,單看一點就可見到:到底政府會否收回高爾夫球用地?這片政府可作決定,受影響人數少之又少的土地,如果當局也不敢收回來興建公營房屋,那幾乎可以肯定,大辯論只會是再一次的口水之作。
實際上,我不喜歡也不討厭高爾夫,但在香港土地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政府必須作出取捨。真實的數字已反映這片土地只為少數有錢人提供服務,政府不敢收回,只是怕了他們。既然勇氣不足,還辯甚麼?
本來,搵地大辯論是有意思的,例如可長遠研究適度的填海,適度發展鄉郊地方,甚至貨櫃碼頭土地未來的發展也可以研究,但當我們見到,政府連最便捷,影響最少,支持度最大的收回高爾夫球場方案也不敢實行,還「擘大眼講大話」指高球場收費大眾化,又指經常開放予平民百姓云云……我們便知道,政府根本無心亦無力解決這個問題。
或許,整個大辯論,做得最好的,可能是宣傳工作,起碼大辯不成也來一次小和解吧!然而,單做公關便可?
如果解決不到房屋問題,相信引起的民怨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