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新例實施 安全保障最首要
強制佩戴安全帶的法例於周日(25日)正式生效。根據法例,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輛的乘客,在車輛行駛時均須繫上安全帶;若無合理理由而違例,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香港過去發生多宗涉及巴士、旅遊巴及小巴的嚴重交通意外。2018年大埔公路九巴翻側事故、2019年粉嶺公路九巴撞樹事件,均造成慘重傷亡,教人警惕。這些事故一再告訴我們,安全帶是減低車禍傷亡的重要防線。香港道路繁忙,高速公路網絡密集,部分路段速限高達時速一百公里。即使駕駛經驗豐富,也難以完全防範突發情況。強制乘客繫上安全帶,目的並非增加麻煩,而是讓每次出行都多一分保障與警覺。
法例的核心精神是保障生命,而非製造不便。條例推行初期也許會出現執行上的困難。早前便有媒體報道,有導遊反映在旅遊巴上需站立講解或協助乘客,如導遊必須全程坐定定繫上安全帶,難以履行職責。
經旅遊業界、運輸署及警方多番磋商,最終達成共識——條例容許導遊以履行職務作「合理辯解」,即是履行職務期間短暫站立或解開安全帶的情況下,不會構成違法。這種做法兼顧安全原則與工作實況,體現靈活與人性化。
不過,導遊身為旅遊團代表,理應以身作則。在車輛高速行駛或路況不穩時,應盡量回到座位繫好安全帶,以身示範,樹立專業形象,傳遞正確訊息,保障自己及團友安全。香港旅遊促進會亦建議司機每日檢查安全帶扣,提醒乘客遵從規定。
安全保障不僅依靠法規約束,更有賴持續的教育與宣傳。期望特區政府在推行相關條例時,加強解說與公眾溝通,讓市民理解規定背後的安全理念,從而在日常出行中自覺遵守,共同建立更安全的交通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