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說報道新聞、主持節目都不能哭,不能因自己的情緒左右觀眾聽眾的接收。可是,我最近打破齋砵,在電台節目中放聲痛哭了。
事緣在凌晨港台《日出前告白》節目內,我們的主題是《原諒別人,原諒自己》,剛好我經歷一樁真人真事,讓我耿耿於懷。事緣一名認識超過20年的朋友,約10年前創立一本雜誌,他邀請我在其刊物貢獻人生第一個專欄並出書。雖然出版過程有點紕漏,但我把怨氣嚥下。而意外地,該本書竟然獲頒出版界獎項。
朋友興奮不已,為隆重其事,他著同事在頒獎禮上給我送花,及派人來採訪。可是典禮當日,人沒到花沒送,我再致電給他確認,他卻說:「弊!唔記得咗!」我當刻憤怒到極點,本來吞下的憤恨由肚子湧上腦袋,但在大庭廣眾暫且壓抑。過後朋友似乎感覺不到焫著了我,還給我嬉皮笑臉,我真的要爆了,給他通了一個絕交電話,說罷要說的話我便掛線,往後10年甚少交流。偶然在社交平台看到他的消息,縱然看到他胖胖的身形消瘦不少,但我沒多理會。而在農曆新年前,再看到他罕有發布的FB帖文,是他離世的消息。
拿著手機,我呆了!10年前我很憤怒,甚至不想再見到他。但隨著年月流逝,其實我一早放下,因為那是一時火遮眼,人沒到花沒送只是雞毛蒜皮的事,不會影響我奪獎的事實。可是我當初單方面中斷來往,我沒有下台階,彷彿突然找上門說原諒,感覺太唐突兼蝕底,所以話在心裡說不出。直至他過身,我才後悔,應說的話,再沒有機會說,於是,我哭了。
我在節目中哭了數分鐘,中間要靠兩位拍檔撐著節目。眼淚流下的過程中,我發覺人的嬲怒本想懲罰對方,但同時也懲罰自己。不如聽聽拍檔臨床心理學家的建議:人可以讓自己嬲,因那是正常情緒,但要即時給對方知曉,讓對方補救,解開心結,關係才可維持。
逝者已矣,在世者如我往前走時,謹記愛要及時,恨要及時,但原諒也要及時,才不致抱憾終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