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主席宜保中立 爭取公眾參與立法
新一屆立法會主席選舉競爭激烈,民建聯前主席李慧琼以數票之差當選。立法會主席不僅是主持會議、維持議事秩序,更承載著三項重要使命:首要確保政治中立,不偏袒任何政黨,並妥善處理其全國人大常委身份與立法會主席角色之間的潛在張力;其次須代表立法機關,積極向行政當局爭取更多參與政策醞釀與制定的空間;最後,亦須開拓更多渠道,讓公眾能有效參與立法過程,提升議會透明度與公眾認受性。這三重任務,考驗其政治智慧,亦關乎新一屆立法會的效能與形象。
首先,李慧琼當選後的政治中立性,備受外界關注。她在報名參選前已公開表示,擔任全國人大常委的工作時間不會與立法會主席職責衝突。這固然是技術層面的必要澄清,但真正的考驗遠不止於時間分配。作為資深政黨領袖,她在主持會議、裁決爭議時,能否超越黨派立場,公正嚴明地對待不同光譜的議員,這才是關鍵。而李慧琼身兼全國人大常委,此一雙重身份在香港憲制歷史上屬首例。全國人大常委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常設組成人員,而立法會主席則是香港特區立法機關的首席代表。兩種角色在理論與實踐上如何清晰界定、取得平衡,避免公眾產生「角色混淆」的觀感,是前所未有的挑戰。她必須在履行人大常委職責的同時,堅定維護立法會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立議事空間與法定權力,這將是其公信力的基石。
其次,立法會主席的職責,不應僅限於確保《議事規則》條文被機械式執行,更應積極作為立法機關的代表,向行政當局爭取更早、更深入地參與政策制定的過程。在昨日的候選人討論中,不少議員反映,許多政策在政府內部醞釀成熟甚至拍板後才提交立法會,議員只能被動進行「追認」或細枝末節的修訂,這既限制了議員貢獻專業知識的機會,也削弱了政策醞釀階段本應有的多元意見參與。本屆政府創新設立了「前廳交流會」,旨在加強行政立法溝通。然而,交流有否流於形式的信息通報,還是能真正吸納議員建設性意見?
再者,提升公眾參與立法過程的深度與廣度,是增強立法會社會認同的長遠之策。去年立法會選舉,政府雖大力推動投票,但投票率未見顯著提升,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市民對議會事務的疏離感。要扭轉此局面,關鍵不在於選舉期間的動員,而在於日常立法過程中能否讓市民感受到切實的參與和影響。例如,在審議重大或爭議性法案時,應更廣泛、更頻密地舉行公聽會,並優化流程讓持份者與市民的意見能被系統梳理與反饋。
立法會秘書處的申訴制度亦可借助科技手段,提升處理市民投訴和建議的效率與透明度。此外,在公共財政運用上,立法會自身更應以身作則,帶頭節約開支,並透過互聯網等平台,詳細公開財政預算與決算,示範何謂高效、透明的公共資源管理。此舉不僅能贏得公眾信任,也能為其監督政府部門樹立更足的底氣。
立法會的憲制職能,遠不止於在大會上對政府提案進行最終表決。事實上,在法案委員會、事務委員會等層面,有大量深入審議政策細節、辯論條文利弊的空間。立法會主席若能推動這些「幕前」與「幕後」的議事過程更為開放、更便於公眾理解與參與,讓市民切身感受到立法與自身福祉息息相關,日後選舉的投票率才會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