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公布2023年中的香港人口臨時數字,為749.8萬人,比2022年中增加15.2萬人,此數字令不少人起疑惑,因為與大家一向認知的移民潮下人口流失情況有別,有人甚至懷疑官方操弄數據。不過仔細再看數字,今次增加的15.2萬人口當中,「常住居民」只是增加了5萬多,其中有3萬人是單程證人士,至於其餘近10萬的人口增加,屬於「流動居民」。我們會跟大家看看兩者的定義,判斷由此而推算移民潮終止,恐怕是個美麗的誤會。亦有人懷疑這個「流動居民」的定義是為了方便政府造數,不過這個定義沿用已久,不是為了今次統計而設定,陰謀論人士可能想多了。
根據統計處沿用的定義,「居港人口」包括「常住居民」及「流動居民」。「常住居民」是指在統計時之前的6個月或預計之後的6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3個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統計時身在香港的非永久性居民;而「流動居民」是指在統計時之前的6個月或之後的6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1個月但少於3個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統計時不一定要身在香港。
統計處是在2002年開始採用上述的「居港人口」定義,在這之前是簡單計算於統計時實際在港人數,連訪港旅客也包括在內,基於香港人口流動性高的特別情況,舊方法容易高估人口,數據也趨向不穩定。新方法除剔走訪港旅客外,亦考慮了多種港人的情況,納入為「流動居民」,包括:1. 每星期有5至6日留在內地工作,周末返港與家人共聚;2. 大部分時間留在內地或澳門,不定時返港;3. 長者已退休移居內地,不時回港短住探親;4. 留學返港度假;5. 在海外工作或營商,不時回港。不難想像,上述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在6個月內留港超過1個月,已符合「流動居民」的定義,而當時的邏輯是上述港人與香港仍保持緊密聯繫,可能在香港仍有居所,使用香港設施及服務,可視為香港人口的一部分。2001年時,以上定義的香港「流動居民」就有約18萬人,佔當時總人口671萬人的2.6%,不是小數目。事實上在疫情前,香港的「流動居民」一直徘徊在20萬以上,只是疫情期間一度減少至不夠10萬,而今次人口臨時數字中的「流動居民」則上升至24.8萬人,佔總人口的3.3%,實數與比例都較疫情前高,值得留意。
新統計方法的確更能反映實況,而且應對了後來訪港旅客驟增的情況,否則在以往訪港旅客高峰時的人口數據少不免有所偏差。而今次香港人口統計回升至近750萬人,官方解讀是有大批香港居民於疫情期間留在外地,疫後通關後回港,不是沒有道理,同時亦有部分是透過各項計劃移居香港的人士。現今交通發達,往返香港與外地成本低了,「流動居民」增加反而是正常不過,今次增幅大部分是反映疫後復常,不足為奇。不過,今次「流動居民」達24.8萬人,比疫情前更多,是否計入了部分已移民的港人,值得探討。這些港人可能已移居外地而只是短暫返港探親,或回港處理一些移民善後事項例如賣樓等的,按統計定義,只要曾經或將會返港逗留超過1個月就變成「流動居民」及計入「居港人口」,實則他們可能是處於移民過程當中的往往返返,不是真正回流。由於移民潮而出現這種新情況,我們有需要研究現在「流動居民」的定義,會否將一些已實實在在已移居外地的香港人,只是回港辦理某些事情而被統計為「流動居民」,以免統計數據不能反映實況,減低數據的參考價值。
這一波香港人的移民潮對社會影響很深遠,如果單以今次統計處人口總數字來判定移民潮已近尾聲,甚至說成是移民回流,未免過於樂觀。移民是人生重大決定,背後原因複雜,這裡不深究,但移民到埗後短期又回流原居地,例子不會很多,當然實情是否如此尚待觀察。來者可追,若接受人口流失的實況,香港政府必須在搶人才及輸入外勞方面加把勁,解決眼前勞動力不足的問題,否則經濟搞不好,連本來不打算移民的港人也會因經濟考慮而外移,造成惡性循環。當然,政府長遠要做的,是從根本著手去檢討人口政策,積極鼓勵生育,想想有甚麼措施可以令香港成為一個比較宜居的城市,又有甚麼可配合年輕家庭養育下一代的需要,例如房屋、產假、託兒、教育、稅務優惠等,令人口恢復自然增長。這方面香港如借鑑新加坡的各種鼓勵生育的優惠做法,會是非常破格,需要官員敢於挑戰及突破傳統公務員思維,並要商界配合,才有機會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