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有碩士生持假學歷入學的風波持續發酵。今年5月,香港大學經管學院揭發兩名碩士生以假學歷入學。6月,警方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及向入境處人員作虛假申述,拘捕兩名內地女子。港大經管學院日前表示,至今已發現超過30名學生採用假學歷申請入學,推算或將查出涉及80至100名學生學歷造假,並且涉及「黑中介」。
假學歷醜聞並非新事,香港多年前也曾爆出法律學歷造假的案件。例如前立法局議員戴展華假學歷案(THE ATTORNEY GENERAL v. TAI CHIN WAH [1993] HKCA 20),戴展華報稱為律師,並於1988年當選新界西直選立法會議員,惟上任不久便以「私人理由」放棄議席。其後遭揭發以虛假文件偽造英國法律考試合格證書。1993年,法庭裁定戴展華5項偽造文件冒充律師資格及向律師公會宣假誓聲明罪名,判其入獄9個月。這案件後,兩個律師公會都有加強學歷證書的核對程序,包括直接向外國大學認證。
今次揭發的假學歷主要涉及海外大學,據報除港大外,本港的其他大學亦相繼發現有學生涉嫌持假學歷。這次假學歷風波規模如此之大,反映所謂「保取錄」黑心中介已發展成規模化的行業,港大經管學院院長蔡洪濱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相信這次假學歷事件對院校的影響十分廣泛。
說到低,爆出假學歷醜聞絕非好事,對院校形象必然造成影響。各大專院校應以此為鑑,檢視現行收生程序,查找漏洞,加強核查、認證程序,包括以「院校對接院校」方式對接並核實學歷、要求面試等,務求杜絕假學歷事件再次發生。此外,相關部門亦要依法嚴懲涉案中介機構和相關人士,起到震鎮懾作用,以維護香港教育體系的公平性和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