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透過立法的途徑,讓2047年6月30日地契租期屆滿的土地,不用補地價,也可以自動續期另一個50年。對香港大小業主而言,這無疑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坊間言論大都對此表示歡迎,說它既利民又便民,是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又一項德政。
不過,如果想深一層的話,不難發覺這個安排並非全民受惠,而是只惠及有房地產的人。這樣,只會加深香港社會窮者愈窮富者愈富的矛盾,令社會更加分化。
老子說:「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而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而奉有餘。」意思是說,天道在運行的時侯,會從有多的地方抽些出來去補貼給那些不足的地方。如水會從高處流向低處。而人世間在處事時則不一樣,往往是欺負弱小,從不足者的身上抽走好處,去奉待那些已有餘的富裕階層。譬如今次特區政府提供免補地價續地契租期的做法就是典型的「人之道」。
今次安排的得益者,都是手上擁有房地產的人,其中不少是手中擁有資產數以億計的地產富豪。他們手上的資產值,平時已會因香港的整體經濟增長而上升,加上近年全球QE,有資產的人都會因貨幣供應增加,而獲得資產升值的好處;而沒有資產的人所得的卻只是通貨膨脹物價上升,生活壓力倍感沉重。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若想替天行道的話,應趁今次地契需要續期的機會「損有餘而補不足」。這筆補地價的費用數以千億港元計,是政府在當初批地的時候已講明,將來是要徵收的。今天為何不按地契條款照收,然後把收到的錢去照顧那些貧乏不足而需要幫助的人呢?
就算不是直接拿來濟貧,亦可以拿來增加庫房的收入,讓全港的納稅人都可以減少一些負擔,讓企業可以有更多的資源去增加生產發展經濟。現在卻一次過賣大包,去益有產者及富裕階層。
這些有產階級,會把大部分的得益拿來再買資產,而不是拿來消費,去促進社會的經濟發展。相反,如果政府把徵得的補地價收入,拿來補貼那些「不足者」的話,他們會把大部分收益拿來消費以改善自己的生活。這樣可以增加社會的內需,令經濟增加動力。
據說,中央認為香港之所以會出現社會動亂,是因為回歸後,香港只有地產商及擁有地產的人得益,其他人都沒法跟社會共同富裕,以致對社會不滿。中央更責成新特首要切實解决劏房及公屋輪候日子太長問題。真不明,為何今次明明有機會可以「損有餘而補不足」卻不為,硬要損不足而奉有餘?
這筆補地價費用是庫房本應可以收到的錢,政府不應隨便放棄。即便想寬待現有業主,打個五折,然後免息分50年攤還,已相當優惠。這樣就可以讓社會有更多的資源去實施共同富裕,不用靠公務員去遊說富豪捐款做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