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學習易經八字,紫微斗數,風水等術數,每種術數都有一些「規律」,有不少人認為這些都是無稽之談,毫不科學。這些人的說法,大部分只因為他們對「某宗教的偏執」及「迷信科學」的偏見,顯出他們的無知,缺乏真正科學探究精神。
有些術數例如「紫微斗數」,早已指出,它的運算方法及結構都是「虛星」,與天上的紫微星,南北斗星無關,但是在堪輿風水上,有不少「規律」是源於天上星宿天文規律的定理而訂立的。
虞氏納甲
堪輿學中「地母卦」採用「納甲」之法,其方法是把八卦與十天干及十二地支卦勾立上一個關係,因為四卦八天干十二地支共組成周天八卦二十四山的方位,故此唐代丘延翰用「地母卦」配廿四山,以定山勢之吉凶。
納甲是「乾納甲」、「坤納乙」、「艮納丙」、「兌納丁已丑」、「震納庚亥未」、「巽納辛」、「離納壬寅戌」、「坎納癸申辰」。這套納甲源於三國時虞翻與漢代京房之納甲有所不同,虞翻是家族學習「五世孟氏」,孟氏是孟喜,是漢初三家官易之一,所以此納甲也可能源於孟氏。
有人稱此虞氏「納甲」為「月體納甲法」,因為納甲是基於月亮由初一至十五所顯現出來的「方位」與「形狀」來定的。根據虞氏所說,每月初三左右,月始生明,出於西偏南的「庚方」,震卦為二陰一陽爻,陰爻為暗,陽爻為明,正是此一彎明亮之形象。故震納庚。
到了初八左右,光明面增大,上弦月出現,而月出於南偏西的「丁方」,兌卦為一陰二陽,二爻光明比一爻暗,正應上弦之月之形象,故「兌納丁」。至十五左右,月全滿,乾卦三爻陽爻,故如滿月,而此時月亮出於東偏北之甲方,故乾納甲。十八日左右,月開始出於西偏北辛方而月形開始有暗面出現,合乎巽為二陽一陰,故巽納辛。
二十三日左右,其消退大於光明,而出現於午偏東丙方,艮卦一陽二陰為月下弦之象,故艮納丙。到了三十日下月初一左右,月亮無光,古人計算其位置為東偏南之乙方,故此坤納乙,由此可見納甲之說是源於對天體規律的認識。
這六卦配月圓月缺,正是「納甲」之天文科學原理,至於離坎二卦及其餘八地支之分配,則是術家從統計學中定下的自然規律。至於用二十四山納甲配山水形勢,則是「地母卦」之法,相傳是唐代丘延翰得仙人教授之秘法,這些方法是否虛構,術數是以真事件(real case)來驗證,這套方法,筆者驗證實有真效,這是今天科學不足未能解釋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