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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3 06:00:00

安華下獄給香港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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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反對黨領袖安華就肛交罪指控提出的上訴日前遭駁回,被判入獄5年,將令他失去現任國會議席與2018年大選的參選資格。這場官司的目的很明顯,就是不惜一切要把安華絕跡於政壇,眼不見為淨。判決後,國際社會紛紛表示關注大馬司法公正與民主價值成疑。但自己國家從來都只能靠自己救,安華在庭上宣讀聲明,質問法庭公道何存。「而我將第三次入獄,但是肯定的,我會昂首地走進監獄。光榮依然歸屬於我。」

安華已近七旬,過去兩載已被迫三度與至親分離,但是他仍說,這是為了人民的犧牲。當年安華失勢被罷黜誣告,由聲望甚高的副首相一夜間淪為政治犯,舉國上下為他抱不平之餘,也將矛頭指向執政黨的貪腐與裙帶禍端,因而催生了劃時代的「烈火莫熄」運動。十餘年輾轉,安華成為感召國人的反對派領袖,族群多元成為政治主流,反對黨亦益發壯大,在接連兩屆大選威脅執政黨地位。於是,第一次褫奪他的公信力不成,他們乾脆再出動同一種下三流的政治檢控手段。這次,大概也是考驗反對派領導能力的時候:在距來屆大選三年之際,能否轉化、凝聚這股憤怒,團結各黨派組織一場持續、跨族群、超越選票政治的全民運動?抽離具體語境,這個命題,經歷過雨傘運動進退兩難的香港人不會不感同身受。

當年,大馬的「烈火莫熄」運動其實仿傚自印尼,印尼人民當時成功推翻獨裁者蘇哈托,跟大馬的結局有點不一樣。去年,以清廉改革形象與市長政績贏得總統大選的佐科威,奠下了印尼走向亞洲民主轉型的里程碑,他們走過的路,也沒有特別容易。歷史的軌跡,永遠不會如一;但殊途而得以同歸,關鍵永遠不在於幾個統治精英的決定,而是綱領明確的長期抗爭。沒有了安華的光環後,大馬反對派在大選前的策略與領導,將值得香港人觀照、思考。

周五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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