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關和宣傳平台的關係可說是唇齒相依,不過自從出現了blogger同KOL這兩種所謂的新一代SNS宣傳平台人物之後,情況就有點變化,公關朋友們都不時向我和飛男「呻到樹葉都落」。「收得好__貴」、「唔知有冇成效」、「求其開個FB或IG a/c就扮專家」等等我都聽過不下百次……
昨日公關L小姐又跟我「奇文分享」:有位所謂iger在自己私人FB上寫了一個心聲——「每日收到好多新聞稿,幫咗你哋出又唔會講聲多謝,一句thanks都一個尊重啫……」L小姐謂其實這個所謂的著名iger如此「講到出聲」,就是暗示(其實都幾明示)要攞錢才會出公關發出來的新聞稿。其實在商業社會,一個願賣一個願買都不是甚麼一回壞事,問題在於你會否公開說出來(雖然是私人FB戶口,但朋友也不少呢……)。
一位朋友就形容得很妙絕:「咪即係城中一啲名媛,佢哋嘅『真正職業』係乜真係全人類都知道……不過佢哋每遇到一啲『愛人』,都會講『我哋真係曾經深愛過對方,可惜緣份已盡……』而呢啲『愛人』都會用好多物質去證明佢哋對名媛們嘅『愛』係有咁『澎湃』!」其實同一道理,自己這邊廂講是「真心推介」的話,就不應該在另一邊廂說到「要人答謝」,連這種「潛規則」都不會,真的令人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