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表了最新一份衡工量值報告,指出政府當局打擊無牌賓館乏力之處,包括「放蛇」行動力度不足,或是根本沒安排「放蛇」,另外處理中的懷疑個案倍增,兩成個案存在逾3年,牌照事務處又沒有向民政總署管理層匯報等。而無牌賓館被入罪者,罰款只是數千元,更一直為人詬病,審計署更一矢中的,指出部分經營者被多次檢控已在所不計,現行條例有關罪行持續的條文,即罪行持續期間每天被罰2萬元,一直不獲援引。筆者認為要打擊無牌賓館,應以多角度迎戰。
首先,經營無牌賓館,可能危害公眾安全及滋擾鄰舍,當局須不時宣傳有關訊息。另外,當務之急,政府應盡快提交已完成諮詢的《旅館業條例》修訂草案到立法會,民生無小事,諮詢結果已獲多個黨派及相關界別支持。
政府2014年已就檢討《旅館業條例》展開公眾諮詢,諮詢結果早已出爐,在針對無牌賓館搜證方面,建議加入「嚴格法律責任」罪行條文,針對牌照署搜證困難,新建議是賦權執法部門因應環境證據,也可向處所的業主及承租者提出檢控,當中加設無辜人士的免責辯護。另增加罰則,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最高20萬元,增至50萬元,監禁期由2年增至3年,第二次被定罪者,當局有權封閉無牌經營的處所。提高罰則,加上援引罪行持續罰則,有望收到阻嚇作用。
在九龍西尖沙咀、九龍城及深水埗、都有無牌賓館。筆者過去有收過居民投訴,向部門反映,進行調查後以沒證據為由,而不了了之。部分賓館還在營業。香港是好客之都,但旅客必須向無牌賓館說不。就審計署建議當局探討有助調查懷疑無牌場所的進一步措施,並全面檢討民宿事宜,筆者同樣歡迎。
鄭泳舜
民建聯副秘書長、深水埗區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