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周時裝界power moves消息頻仍,作為生產所謂時裝文字的人,應該不愁沒題目,但是我不由來覺得閹悶。
撰文:Carman Chan
時裝淪落到只淨炒作
其實Off-White c/o Virgil Abloh入主LV男裝,實在不應該覺得震驚(用到c/o Certificate of Origin放在品牌中已夠扮嘢作狀),擺明現在的時裝,除了hype,還剩下甚麼?diet_prada都踢爆過好多次他天橋上的pieces,有多少其他品牌的影子,你抄我我抄你水乳交融。話題王坐正巴黎老牌大house,簡直相得益彰,以前Kim Jones動用到Supreme都唔會夠佢嚟,將來過到Dior Homme都唔會,我都唔知家陣啲時裝消費者買緊乜,因為我唔係家陣啲消費者,簡單一點說,不處hype中我便out了。
過億的勞資糾紛
雖說小薯們只有食花生的份兒,有時看這些「上層建築」的動向,也不是沒有樂趣的。好像Hedi Slimane跟開雲集團的一單「勞資糾紛」,雙方曾簽訂協議,保證創意總監每年會獲得最少1,000萬歐元的收入,但他任職Saint Laurent Paris的最後一年,才收到66萬歐元。法庭最終判Hedi勝訴,開雲需賠償他930萬歐元。讚嘆Hedi不愧是金童子,不僅為東家創下驕人數字,SLP那幾年的營業額可謂節節領先,他自己的吸金能力原來也驚人,難怪一面說時裝界競爭激烈兼殘酷,如果爬得上金字塔頂端的1%,還是值得各千里馬前仆後繼去赴的;這位前任伯樂今次奸有奸輸,也實在看得人心情舒暢。
迎合直送的悲歌
之前看過一位自己愛看的時裝作者發文問,為甚麼如Hedi Slimane、Riccardo Tisci這些成名甚久的時裝big names,怎麼不自立門戶自設品牌,這單官司便是答案。連DVN(Dries Van Noten)都傳財困尋求注資撲水,真正造衫、講求設計的品牌,都在艱苦經營,點會攞苦嚟辛自己搞品牌?東家不打打西家做打工皇帝不是更好?Cutting edge如玲姐(Comme des Garcons)都要搞搞新意思,推出直接面對消費者(direct-to-customer)的網上銷售,得著的並非一時三刻賣俾你嗰件衫,而是可以取得你你你的消費心態行為模式,自行掌握這些數據,總好過益其他電商,好讓未來可以繼續賣衫賣whatever(shit)俾你,CdG的新聞稿係咁樣講的:「We want to find a new way to make and sell product.」我明白營商生存之道,但如此明賣明買,未免有點傷我這位小薯粉絲感情,如果這個新計劃真係招攬Gosha Rubchinskiy一齊合作的話,hype得咁緊要,我這個out人就敬謝不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