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運動愈演愈烈的時間,不管是左右紅黃藍綠,我們都很難獨善其身,簡單如一周五六天要做的事──上班,都會成為了一個艱難如登山涉水的任務。幸好飛男跟飛女是家居工作一族,但身邊很多朋友都要回公司上班,他們可能來回都動輒四、五個小時,當真是一場大長征!
昨天我有一位舊同事,要從大埔返柴灣上班,在交通接駁充滿斷層(圖)的局面下,幫她左思右想如何駁車也好像找不到一條路線……最後,翌日她成功回到辦公室上班了。「最後,男友親戚住我家附近,他開車上班順便載我一程,yeah~~!」哈哈哈,從來都沒有想像過朋友原來這麼「熱愛上班」!有些朋友的公司也很體諒,讓他們可以暫時在家中工作,但有一些公司的「體諒」亦讓我忍唆不禁。J小姐工作的網媒公司,就要求要在家中上班的員工提出證據。「上司要我們在上班途中影selfie,證明在公共交通工具中受到阻礙,不能抵達公司,才可以留在家裡工作。」
唉,這樣又似乎多此一舉了,可以接近到公司的話就會留在office,因為留在那裡應該會比較安全;如果覺得不安全或不容易返到公司,又何必走到外面冒險呢?不過翌日,J的公司就把這個條文廢了……「因為上司自己都不能回公司!」他有沒有selfie呢?哈哈哈哈…… 一男一女兩個資深副刊記者,N年前一齊下海撈散,從此不想再受公司制度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