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拋我兒子下海,必先一同拋我們一家下海。》
親愛的讀者:
生命之意義:由一點點熱愛、真誠、關懷、奮鬥、堅毅、承擔、智慧、理想……串匯而成。
娃娃的我(1961)
1961年初夏,我當時約三、四歲,偉大的媽媽手拖着大哥、二哥,背着三哥,手抱着我在胸前,排除萬難,從廣東汕頭市經廣州偷渡到澳門,再屈「蛇船」偷渡來港。猶記得在我長大懂事後,大哥告訴我在偷渡過程中險象環生,其中有一幕險些兒丟了我的生命。事緣當偷渡船在月黑進入香港海域時,我不知何故,不停嚎哭,為了恐怕嘈吵聲驚動水警們,船上其他偷渡客威迫媽媽要將我拋下海中。當時媽媽以堅如鐵石的眼神,疾言厲色的說:「要拋我兒子下海,必先一同都拋我們一家下海。」說畢就將她的手塞進我的嘴,阻止我再發出哭叫聲,因而令我逃過大難。自此之後,每當遇到壓力或不開心的事情,我就用這個娃娃時期的故事激勵自己說:「我的生命是屬於媽媽的,誰人都拿不去,更何况是少少的壓力呢!」(親愛的讀者:此刻我正在不停地掉下眼淚,因為憶起剛離開我們數月的媽媽) 。
「蛇船」最終成功靠岸,停在比較容易隱藏的西環三角碼頭的貨運船堆中。由於我的嫲嫲在西環區是一位交遊廣濶的通天經紀,她和我的爸爸即晚就用一隻足金手鐲和一對戒指,成功地接走了我們一家人到西營盤嫲嫲居住的當代「劏房」中。
有緣的是在2008年十二十八日,我讀到《信報林行止專欄》的一篇有關他於1958年偷渡的文章——「漁火偷渡客 江上數峰青」。這位尊敬的「香港第一健筆」,也是沿着同一偷渡路線,抵達香港。所不同的是他第一次偷渡是與約十名素未謀面的潮汕同鄉一同屈「蛇船」; 他的第一次是失敗了而被遣返澳門來源地,但三、四天後重複偷渡路線便成功了而贖金是三百港元。林先生形容當時澳門似乎是門戶大開,任何人都可自由去來,所以才變成偷渡熱線。
這篇文章所敘述的情景,除喚起我們X世代人的回憶,更希望能讓一班在八、九十年代出生的Y及Z世代,分享你們爸爸、媽媽和兄姐們的相似經歷;再希望在你們看畢這篇文章後,立刻坐言起行,鼓起勇氣,拿起電話或WECHAT 或WHATSAPP或facetime或SKYPE或 面對面,衷心地對你們的父母親及兄姐們 說一聲「謝謝」。(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