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第十二選區(汐止等)今年初選出了人民力量的黃國昌為立法委員,卻遭到「安定力量」推動反對他的連署書共約三萬分,超過了罷免議員的門檻,因而令罷免成案,並要在今年十二月十六日進行罷免投票。其實,若果立委議員做事不稱職或言行違反了應有的道德規範,要罷免他也是無可厚非,如香港立法會議會何君堯的「殺無赦論」便引起民主派的議員的反對動議。但究竟黃國昌犯了什麼錯誤導致多人反對罷免他呢?按一般反對他的理由共說有七宗罪:1. 有民眾為了同婚修法議題去服務處陳情,事後卻被公開在黃國昌臉書,引起網友肉搜撻伐;2. 選前隱瞞支持同婚,選後卻力推同性修法;3. 日本多次在島礁的漁權爭議上侵害台灣漁民權益,卻不見他為金山地區漁民發聲;4. 曾痛批黑箱作業,但卻在一例一休法案中,私下密會總統蔡英文;5. 對自己及家人的道德問題如他以前任老師時的師生戀及其外父大陸經商暴富等都含糊其詞;6. 原本支持廢除死刑,但後來的政見並未含廢死之說,違反了該區人民廢死的意向;7. 對近期的李明哲事件,他只敢批中國大陸蠻橫,卻未見對執政當局嚴厲的督促批判,與之前他因肯亞的台灣詐欺犯被遣送中國大陸時對馬英九政府批評的態度懸殊。
由於黃國昌所在選區的選民普遍不贊成同婚及廢死,這所謂的保守選民便形成了這次被「安定力量」推波助瀾的反對之聲而令罷免事件成案。
但觀乎以上對他描述的七宗罪,不免令人想到是因同婚修法和他反國民黨的姿態而令人痛恨而除快。可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試想在現今立法院委員中,也有不少是支持同婚者,也有一少是對應該說的而噤聲者; 為何獨挑黃國昌祭旗?明顯地,黃國昌是激進民主人士的代表之一。在我來台灣三年多以來,我聽見黃國昌對太陽花學運至同婚的支持,更與香港年青的民主鬥士見面交流,可見其對國民黨和保守勢力的威脅不少。如今,反對他的勢力自然是衝著他來,希望能把他消滅於萌芽時期,不讓他在立法院立足,並可收殺一儆百之效。當然,現在台灣對同婚修法也有如弓在弦之勢,反同婚人士自然也借勢來反修法,也順便要拉他下馬。所以,現時反對黃國昌的人搬出冠冕堂皇的理由只不過是個榥子,實質上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