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霍爾蘭職業規劃密碼,音樂(Music)專才通常在藝術型(Artistic)、企業型(Enterprising)以及社會型(Social)的維度分數較高。他們直覺敏銳,善於運用美感、聲音、想像力來進行藝術創作,喜歡將自己的知識、感覺以及感情整體結合起來處理生活、學習以及工作中的問題。生活中他們為人友善,富理想主義,大多數時間喜歡獨處,並且具有強大的自信心,非常享受別人的目光。
如果想選擇從事音樂行業,學生需要在學業上提前做好準備:要報讀音樂專業,除了必修科目(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必修部分、通識教育)外,考生在選修科目可以選擇數學延伸部分(M1/M2)、音樂等。考生應注意,部分JUPAS課程優先考慮選修數學延伸部分(M1/M2)的學生。
除了JUPAS課程(表)外,有意修讀音樂學科的學生亦可考慮報讀本港的音樂學校,例如香港演藝學院(學位課程)、伯樂音樂學院(證書課程)、香港音樂專科學校(證書/文憑課程)等,又或者考慮海外升學。
音樂學科以培養音樂表演、音樂領域研究、音樂教育、音樂創作人才為目標。音樂學科通常可以分為以下不同學系:演奏(主修鍵盤、弦樂、打擊樂、木管或者銅管)、演唱(主修聲樂)、指揮(樂團指揮或者合唱指揮)、作曲、音樂教育、藝術管理以及音樂學(研究)等。音樂學科學生畢業後可以選擇:(1)加入樂團,例如管弦樂團、交響樂團或者合唱團;(2)從事音樂教育,例如大中小學、幼稚園、私人培訓中心或者音樂事務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3)成為獨立演奏(唱)家;(4)成立或者加入公司擔任伴奏、和聲、創作、錄音等專業音樂人;(5)擔任藝術行政;或者(6)於海內外繼續深造。
美國的音樂體系大致上可簡單地分為「音樂學院(School of Music)」以及「綜合型大學下屬音樂系(Department of Music)」。一般來說,音樂學院以培養音樂表演人才為主,例如茱莉亞音樂學院(The Juilliard School)和柯蒂斯音樂學院(The Curtis Institute of Music),設有音樂本科(Bachelor of Music, BM)、碩士(Master of Music, MM)以及音樂藝術博士(Doctor of Musical Arts, DMA)課程;而綜合型大學下之音樂系,尤其是研究型大學(Research University)則注重培養從事音樂學術研究的人才,通常只提供本科(Bachelor of Music, BM)以及哲學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 PhD)課程,例如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和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其所設置的主修課程以音樂歷史(Historical Musicology)、民族音樂(Ethnomusicology)、音樂理論(Music Theory)以及作曲(Composition)為主。至於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較為獨特,既設立了音樂學院(Yale School of Music),又有音樂系(Department of Music at the Yale University),但兩者交集並不多。有志於報讀海外音樂課程的學生應多加注意。
而英國的音樂體系則沒有如音樂學院以及綜合型大學劃分如此明確的「音樂表演」與「音樂研究」教學培訓界線。例如,英國頂尖音樂學院之一的英國皇家音樂學院(Royal College of Music)所提供的課程就分別有本科課程(Undergraduate)、授課型研究院課程(Taught Postgraduate)以及研究型研究院課程(Research Postgraduate)。
通常報讀音樂學科的學生自小已經受過長期、連續、專業的音樂培訓。故此,若家長留意到家中小孩擁有音樂興趣及天賦,不妨盡早送他/她到專業音樂培訓機構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