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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7 06:00:00

親子關係中的情緒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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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欣賞陳美齡,不是因為其歌星背景、社會地位、政治立場、高等學歷,更不是因為她把三個兒子送入了史丹福,而是無論在書中看到的或親自接觸的她,都是一位母親對孩子滿滿的愛與陪伴。最近她接受內地網媒訪問,談到「家長絕不能做的10件事!」發人深省,短短幾日,已錄得逾700萬次瀏覽。


61歲的她分享這些年身體力行的育兒秘笈:1)不要和別人家孩子比較;2)不要用物質獎勵孩子;3)不要制定每天的時刻表;4)不要給孩子報課外班;5)不要替孩子做選擇;6)不要反對高中談戀愛;7)不要打罵孩子;8)不要對孩子撒謊;9)不要因為工作忽略孩子;10)孩子發問時,永遠不要讓孩子「等一等」。


以上十點,說簡單也簡單,說難也難!然而,試問又有多少父母能像陳美齡般說到做到?尤其當中的第二點「不要用物質獎勵孩子」及第五點「不要替孩子做選擇」,都變成父母日常。像早前荃灣新盤海之戀以$16,000呎開售,竟逾六成為年輕買家,有因成績欠佳而在廈門讀書的23歲男生,豪言將買下約千萬單位,由母親付首期及供款,「其實我都唔係好清楚,全部都係媽咪做決定。買得呢度,都唔差嗰一、二百萬。」


現代父母都習慣用愛與金錢,在親子相處中不知不覺進行了「情緒勒索」,「如果你唔XXX,我就會XXX。」或者「如果你XXX,我就獎你XXX。」這種說話的模式,是否似曾相識?這就像心理治療學家Susan Forward (2004) 所指的 “Emotional blackmail”,「以威力或利誘來企圖掌控對方,迫使他順從你,達到你的目的。」最後勒索者與被勒索者,都形成了一種「病態性共同依賴」。可那是變質的愛,甚至並不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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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孩子都該是父母心目中的天使,只是寵愛與寵壞,往往只一線之差。孩子可以寵,但不能寵壞,寵得把一切視為理所當然,或者寵得只有害怕與順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