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許智峯現身丹麥時,還實牙實齒地稱是被邀出席一個環保會議。他所屬的民主黨,亦堅持說他只是去開會,並非準備逃亡。可見在黨友的心目中,逃亡並非一件光彩的事情;而許智峯的處境亦未惡劣到,令黨友覺得他已到了非逃亡不可的境地。起碼予他保釋的法官,亦不認為他有逃亡的必要。
香港的反對派把去年的反修例運動升格為一場時代革命。我曾公開提出疑問,香港的客觀環境已到了全無自由,民不聊生的境地嗎?在這樣的環境下發動「革命」有機會成功嗎?但反對派質疑我的用心不良,旨在削弱「革命」的動力。他們加入「革命」是受到道德的呼喚,所以不會斤斤計較成功的機會有幾多。他們似乎相信,只要他們萬眾一心,全力以赴,「革命」一定可以成功。
以他們當時的氣概,我真的以為,他們已作了犧牲的準備,所以才表現得這樣無畏無懼。想不到許智峯只是幾單官司纏身,就急不及待要潛逃海外,把當初「革命」的目標,忘得一乾二淨。
其實,許智峯的官司並不嚴重,判得重也不過三幾年;判得輕的話,坐幾個月就可以繼續在香港社會展開活動。於革命者而言,坐牢只是小兒科;如果革命者連這少許苦難也不肯去面對,他們憑甚麼要香港人放棄原先平靜的生活,去跟他們轟轟烈烈地幹「革命」呢?
可知道,在每一場革命中,人民都要付出極大的代價;革命者怎可以一時性起,就不管有沒有成功的機會,就拉人民落水;但一遇到危險,自己就一走了之,叫人民自己去面對他們搞出來的爛攤子。許智峯有得走,其他以他為榜樣,走到前線挑釁建制的人都有得走嗎?他們可能給許智峯累到連保釋候審的機會也失去呢!
許智峯雖談不上是革命領袖,但也在去年的社會運動中跑得很前,而且做得比人出位,作為一個立法會議員。他不可能不知道所謂「違法達義」是有後果的,他為甚麼仍要選擇這樣做呢?我能想到的可能性只有三個:
一. 他的確只是一個「政治巨嬰」,只會長年紀,不會長智慧;所以他做的時候會不顧後果,一遇麻煩,也會不顧後果地逃亡,掉下香港不管。需知革命只能在本地進行,逃到外國怎樣發聲都很難在本土起大作用。
二. 他可能是北京的特務,把社會運動激烈化的目的,是要加速推動香港的反對力量走上一條絕路,令運動早日結束,無以為繼。
三. 他是外國勢力派來香港的特務,他發動革命的目標純在於搞亂香港,至於革命後會取得甚麼成果,他們就毫不在乎。所以他在一走了之後,也可以毫無愧疚!
像許智峯這樣的人在香港還有很多,香港人要認清他們的面目,在下次有機會投票時知所取捨。